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和中等專業學校。企事業單位在招考人員時,凡要求統招大學本專科或中專學歷的,一般都使用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因為同一單位的不同職能部門對錄用人員的學歷要求是不同的,有大學專科、本科,也有中專學歷的,使用上述稱呼都囊括了。
在計畫經濟體制下,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就業實行的是“統包統分”和“包當幹部”的就業制度,由國家包下來分配工作,負責到底 。1993年2月13日中共中央、國務院以中發〔1993〕3號文印發《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自1994年以後,安置計畫逐年減少,雙向選擇、自主擇業的比例逐年上升,全國大體至2000年全面完成。
省市人民政府下設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辦公室(簡稱畢辦),又稱“畢業生就業管理辦公室” ,曾稱“大中專畢業生分配辦公室”,歸口省市人事廳局管理,負責高等學校和中等專業學校(各類大中專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指導、服務和管理工作,制訂高等學校、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就業方案並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