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弘安

多弘安(即宏安),字君修,別號畏庵。排行第三。生於明天啟三年(1623)六月初十日卯時,卒於康熙四十一年(1702)八月初四日申時,享年八十歲。妻何氏,比多弘安小兩歲,享年七十三歲。

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

多弘安,生來聰明伶俐,才能過人,到二十歲時,就居於同齡人之首。他以古今德業為己任,受到當地名士何老先生的器重,並將女兒嫁給他。

順治五年(1648),多弘安受業於學憲朱公,康熙六年(1667)在科舉考試中成績突出,十一月,並在廷試中被康熙欽點為第一名,派到廣東靈山縣當知縣。他在欽點狀元後並沒有得意忘形,而是對上任後的作為進行了反思,感到責任重大。在上任之前,他將村里學校進行了修葺,還做了其它很多善事。

人物經歷

康熙七年(1668),多弘安因業績突出,又被升為位置重要的奉天府承德縣縣令。承德在當時屬於比較難治理的地方,因在一輩子腳下,各種惡勢力比較多,仗著關係胡作非為。他為了分別好壞,進行輕重合適的處理,費了很多腦筋。後來,康熙皇帝謁拜東陵,巡狩東北各省,並考查各地官員的政績,多弘安受到的評價最高,並因為抓獲了遼陽的重大逃犯篆獲有功,升任陝西延安靖邊郡丞,負責隴西一帶防務。在任期間,他為了保住這塊戰亂比較多(蒙古葛爾旦部常常兒南下滋擾)的地方的平安,在內部部署了重兵,在外死死控制住險隘,這些,在當時的情況下,不是文武兼備、處事冷靜的人是不能辦到的。他協同在當地鎮守的將軍一起,認真地清算軍餉,杜絕剋扣軍餉的事情發生,士兵們對此很是讚賞,紛紛傳頌多弘安的好處。

任職期間,突然老家來了讓人悲痛的訊息,弘安的母親去世,按當時規矩,不管官多大,雙親去世,必須卸任回家辦理喪事,守孝三年,他也不例外。三年後(1677),守孝期滿,他補為山吁河務郡承,就是管理河務的官職。他與河憲靳大司馬一起,殫精竭慮,仔細籌劃,加固堤防,加高河堰,以約束淮河泛濫,擋住黃河的災害,並且下力疏通了運河,建了有用的閘口,將河中的淤泥流沙進行清理,使水流順暢,讓河埠頭進行辦料,讓員役們栽上柳樹,鞏固堤防,各種問題都消滅了。康熙十八年(1679),康熙南巡,視查河務。詢問河憲,河憲回憶起當時加固河堤的情況,記得多弘安是河間府人氏(當時阜城屬河間轄地),曾經當過遼東令,功勳卓著。康熙為了表彰他的功績,將他由當時的淮郡升為臨安知府靳大司馬,並以河工任務重,催錢糧比較難為由,留他以郡守的職務監理河務事宜。

康熙二十一年(1682),奉康熙特旨,升任淮陽道。弘安任河漕時,嚴以律己,船工等人都受到了恩惠,做到了不讓一個因公事停留,他治理河務,對河工們賞罰分明,注重鼓舞士氣,五年間河流沒有發生任何禍患。

康熙二十四年(1685),他由淮陽道升任安徽按察司。他檢查各種案件,秉公了結。所轄七郡三州沒有一個冤獄。戊辰年,楚地皖城發生叛亂,多弘安處置得當,無不懼怕他的威嚴,懷念他的恩德。

康熙二十八年(1689),他升任江西布政使並護理總河部院印,於是錢糧解費、各郡邑的饋贈一文不取,洪都一帶的士紳都稱他有古大夫之風。無奈的是,他與當事者意見不一致,導致了仕途的終結。

《清史稿-列傳七十二》

多弘安,字君修,直隸阜城人。順治五年,選拔貢生。康熙初,授廣東靈山知縣。兵後荒殘,居無衙舍。弘安請免積年逋賦,招撫流移,捐給牛種,民得安耕稼。葺城垣,創學宮,繕官廨,捕除盜賊,靈山大治,士民刊石紀其績。

七年,遷奉天承德知縣。旗、民抗法者,送部懲治,皆懾服。十年,擢陝西延安靖邊同知。十六年,補江南淮安山盱河務同知。時高堰長堤潰決,淮水注寶應、高郵,不復出清口敵黃。黃水直註裡河,運道淤淺,復隨淮入堰,無由會清口下雲梯關入海,近海口盡淤墊。弘安與河督靳輔籌策築高堰,束淮敵黃,治爛泥淺諸故道,導清水入里河,運道乃通。修築兩岸及河口清江大閘,與淮工相表里。清河達雲梯關數百里,葭葦榛蕪,壅塞故道。用以水攻沙法,塞周橋、高澗諸閘,使清淮無旁泄,蓄全力攻積沙。十七年,大雨,淮盛漲,與黃併入海。治淮、治黃、治運,並收成效。

十九年,擢淮安知府。二十年,擢淮揚道。二十四年,擢安徽按察使。時方議浚下河、治高堰。弘安入覲,疏陳:“高堰宜急治,無論下河開浚與否。治堰法,砌石先安地釘,湖底水深,費帑甚繁。如用板若掃,水勢盪掣,尤易摧殘。惟密釘排椿,內實以碎石,庶可敵風浪,省金錢。十餘年後,黃河刷深,則湖、河水俱卑,高堰既固,下河亦漸就理。”二十八年,遷江西布政使,乞歸。後值黃、運兩河潰溢,起用弘安。會病卒,祀靈山名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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