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層治理理論與歐洲一體化

《多層治理理論與歐洲一體化》,山東大學出版社出版,本書對歐洲一體化以及隨之出現的“多層治理”的政治體系進行了比較全面和客觀的分析。

圖書信息

出版社: 山東大學出版社; 第1版 (2009年6月1日)
叢書名: 歐洲政治與國際關係叢書
平裝: 264頁
正文語種: 簡體中文
開本: 16
ISBN: 756073877X, 9787560738772
條形碼: 9787560738772
尺寸: 22.6 x 15.4 x 1.4 cm
重量: 322 g

作者簡介

貴昌山東大學歐洲研究中心山東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副教授,法學博士。主要研究方向為歐洲一體化、歐洲政治。

內容簡介

多層治理理論與歐洲一體化》主要以上面提到的研究方法對歐洲一體化以及隨之出現的“多層治理”的政治體系進行了比較全面和客觀的分析。導言部分論述了選題的目的和意義,界定了《多層治理理論與歐洲一體化》所研究的“歐洲一體化”的內涵,分析了目前這一課題的研究狀況,指出了《多層治理理論與歐洲一體化》的研究方法及不足。
第一章主要論述了《多層治理理論與歐洲一體化》的研究視角。本章首先從考察一般治理、全球治理興起的時代背景出發,分析了“多層治理”在歐洲是如何被提出來的,並詳細討論了“多層治理”主要包括哪些內容,具有什麼特點。最後,本章對“多層治理”視角進行了評析,指出了從這一視角出發研究歐洲一體化的優點及不足。
第二章以“多層治理”為視角考察了歐洲一體化的歷史進程。歐洲一體化歷史呈現出如下特點:歐洲煤鋼共同體是一個以高級機構為主的超國家的歐洲治理方式,換句話說,煤鋼共同體的超國家色彩更濃一些;而自歐洲經濟共同體建立以後,歐共體理事會的作用更大一些,或者說以政府間合作的理事會為主的治理方式占上風;歐洲聯盟建立以後,具有超國家性質的歐盟委員會的作用又開始突出,另外,歐盟治理的次國家方向隨著地區委員會的建立而增強。因此,從歷史發展的軌跡看,歐洲政治一體化就是一個超國家方向和次國家方向不斷完善的過程,或者說民族國家主權與功能不斷被侵蝕的過程,歐洲政治一體化的發展史實際上就是歐洲聯盟多層治理政治框架逐步形成的歷史。
第三章論述了“多層治理”歐盟的組織機構和政治框架。本章從多層治理的視角出發,將歐盟的組織機構分為三大類:超國家機構(歐盟委員會、歐洲議會、歐洲法院、歐洲中央銀行等)、政府間機構(部長理事會、歐盟首腦理事會)和次國家機構(經濟和社會委員會、地區委員會)。這三類機構的性質不同,在歐盟治理中的作用也不盡一致。超國家機構主要代表歐盟的整體利益,致力於推動歐洲一體化的發展;政府間機構主要代表各成員國的利益,致力於協調成員國間的利益和矛盾;次國家機構主要代表各利益團體和地方利益,致力於參與歐洲一體化進程並維護利益團體和地方的利益。可見,歐洲聯盟是一個多層面的政治構架,其權力不是掌握在歐盟的某一機構或一種性質的機構手中,而是在各種性質的組織機構之間共享。歐盟多層政治體系順利運轉的原因是:這些組織機構有明確的法律作保障,具有很強的獨立性,歐盟成員國及各組織機構之間形成了合作共事、民主協商、相互妥協、彼此制約的共同體工作方式。
第四章分析了“多層治理”歐盟的決策和執行體系。本章首先借鑑約翰·彼得森的研究成果,將歐盟的決策體制劃分為超體系、體系和次體系三個層次。每個層次的決策主體、決策理性不同,因而,所作出的決策類型也不同。不過,本章也指出這樣的劃分並不意味著歐盟治理的每一個層面都總是由一類行為體或組織機構所主導的,也不意味著每一個層面只有一種類型的決策,更不是說歐盟治理存在這種明確的等級劃分層面,而是說這種層次劃分有助於我們正確理解歐盟立法決策的性質和特點。政策制定之後關鍵在於執行。與歐盟多層次的決策體系相適應,歐盟逐漸建立起了直接和間接、集中和分散相結合的多層次的執行體系。
第五章以歐盟的地區政策為例分析了歐盟多層治理的具體實踐。本章首先簡要回顧了歐盟地區政策的歷史演進,然後具體分析了夥伴關係原則在歐盟地區政策制定和執行中的適用情況及其重要意義和影響。作為執行歐盟地區政策的基本原則,夥伴關係原則意味著歐盟委員會、成員國政府、地區、地方行政當局和其他政府以及非政府組織要在地區政策的執行中密切合作。隨著歐盟地區政策的發展和夥伴關係原則的實施,各國境內的地區和地方政府,或其他非政府行為體的確開始動員起來,同時在國家層面和超國家層面運作,並與其他治理層面特別是歐盟層面建立了更為廣泛和密切的聯繫。這樣,歐盟、成員國和地區三者之間形成了政策網路,歐盟地區政策的治理開始出現多層次的博弈局面,並呈現出多層治理的特點。但是,本章也指出,次國家行為體對歐盟決策的影響仍然有限,它們雖然參與了歐盟的決策進程,但是卻無法影響決策的結果,成員國政府在政策進程的不同階段都充當了守門員的角色,次國家行為體對歐盟治理的參與並不足以侵蝕成員國政府的權力。
第六章主要討論了歐盟東擴對歐盟多層治理體系的治理能力的挑戰以及歐盟為應對這種挑戰而進行的改革。本章在回顧了歐盟東擴的歷史進程的基礎上,詳細分析了歐盟的不斷擴大和成員國數量的增多對歐盟多層治理體系的治理能力和效率的挑戰,然後具體論述了歐盟為了迎接這些挑戰所採取的改革措施,其中重點分析了歐盟所進行的制度改革,特別是《尼斯條約》和《歐盟憲法條約》以及《里斯本條約》為提高歐盟治理的效率和能力所進行的制度改革。但是本章也指出,這些制度改革還不足以解決歐盟擴大後所面臨的一個突出矛盾,即成員國的多樣性與歐盟治理的統一性之間的矛盾。為了在尊重成員國的多樣性和實現歐盟治理的統一性之間找到適當的平衡,歐盟發展了一種名為“開放協調機制”的新治理模式,成為繼共同體治理方式、政府間合作方式之後的另一種治理方式。這說明,隨著歐盟成員國的增多,歐盟治理方式更趨多樣化,更具靈活性。
第七章分析了歐洲一體化的深化發展所面臨的民主合法性挑戰。歐洲一體化的深化和歐盟治理許可權的擴展自90年代以來日益引起歐洲民眾的不滿和反對,歐洲民眾開始質疑歐洲一體化和歐盟治理的合法性,歐盟的民主合法性問題逐漸成為歐盟政治的核心議題之一,歐盟政界與學術界也因此展開了關於這個問題的激烈爭論。儘管理論界在如何認識和提高歐盟合法性的問題上一直爭論不休,但是歐盟卻早已在理論爭論的背後開始了提高其合法性的實踐探索,這些探索集中體現在歐盟所推行的一系列憲政改革和所制定的一系列憲法性條約中。其中歐盟在2001年發動的制憲運動以及2004年制定的《歐盟憲法條約》以及2007年取代《歐盟憲法條約》的《里斯本條約》把歐盟憲政改革推向了高潮,代表了歐盟提高其民主合法性的最新努力。這些努力雖不能從根本上克服歐盟的“民主赤字”和合法性危機,但是卻有助於歐盟探索出一種適合自身特性的新的跨國民主模式,儘管我們無法知道這種模式會是什麼樣子。
最後是《多層治理理論與歐洲一體化》的結論部分。

目錄

導言
第一章 歐洲一體化研究的治理轉向與多層治理理論
第一節 多層治理理論的提出
第二節 “多層治理”的內容與特點
第三節 歐洲一體化研究的“多層治理”視角評析
第二章 多層治理歐盟的歷史向度
第一節 共同體方法的確立與超國家治理的發展
第二節 民族主義的復興與政府間治理的加強
第三節 次國家主義的發展與多層治理的興起
第三章 多層治理歐盟的組織向度
第一節 歐洲聯盟的超國家機構
第二節 歐洲聯盟的政府間機構
第三節 歐洲聯盟的次國家機構
第四章 歐盟多層次的決策與執行體系
第一節 歐盟多層次的決策體系
第二節 歐盟多層次的執行體系
第五章 歐盟多層治理的實踐——以地區政策為例
第一節 歐盟地區政策的歷史演進
第二節 夥伴關係原則與歐盟地區政策的制定與執行
第三節 次國家行為體參與歐盟治理的程度與限度
第六章 歐盟東擴對歐盟多層治理體系的挑戰
第一節 歐盟東擴的歷史進程回顧
第二節 歐盟東擴對歐盟治理能力的挑戰
第三節 歐盟提高其治理效率和能力的改革措施
第四節 開放協調機制——應對成員國多樣性的新治理模式
第七章 歐洲一體化的深化與歐盟多層治理體系的合法性
第一節 歐洲一體化的深化與歐盟合法性危機的出現
第二節 歐盟政體的特點與歐盟合法性問題之爭
第三節 歐盟制憲運動與歐盟提高其合法性的改革措施
結語
主要參考文獻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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