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國一幣

多國一幣是指若干國家同時以一種貨幣作為法定貨幣,除貨幣發行國或一個共同的發行主體外,其他國家均不發行自己的貨幣,或是該共同貨幣與本國貨幣同時流通。

模式

(1)多國或地區使用一個國家發行的貨幣。如馬里亞納群島、加羅林群島、馬紹爾群島、英屬維京群島、特克斯群島、凱科斯群島、維克島、中途島等,均以美元為法定貨幣;諾魯、吐瓦魯則以澳大利亞元為法定貨幣,這些國家和地區實際上在經濟上或金融上依附於貨幣發行國。

(2)多國共同發行一種貨幣。跨國中央銀行發行的貨幣在各成員國同時流通,而成員國自己不另行發行貨幣。例如:西非國家中央銀行發行非洲金融共同體法郎,在貝寧、象牙海岸、尼日、塞內加爾、布吉納法索、多哥和馬里7國流通。中非國家銀行發行中非金融合作法郎在喀麥隆、加彭、查德、剛果、中非共和國及赤道幾內亞6國流通。這一模式中最重要的是即將成立的歐洲中央銀行發行的歐元,在經貨聯盟成員國中流通。

法律實質

多國一幣的法律實質是接受貨幣國放棄自身的貨幣主權,將其轉讓給貨幣發行國或超國家的貨幣發行機構,其中原因無非是因國力所限無法獨立發行貨幣,或出於自身與共同利益的考慮共同發行貨幣更加有利,或以貨幣統一為跳板,實現政治統一。在多國一幣的制度下,貨幣接受國要么不設中央銀行,由外國中央銀行或共同的中央銀行(跨國中央銀行)在本國履行中央銀行職能,要么在雙重中央銀行體制下(本國中央銀行與共同的中央銀行)放棄部分貨幣發行權,直至共同貨幣取代本國貨幣,貨幣主權完全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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