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資金融機構代表處

外資金融機構代表處是外資金融機構在中國設立的常駐代表機構,一般稱為 “××× 代表處”。是其總管理機構的派出機構。這裡所稱外資金融機構系指外國資本的銀行、證券公司、投資公司、保險公司、財務公司、信用卡公司、金融性租賃公司。代表處的主要負責人稱首席代表,其他人員稱代表、顧問、助理、秘書。

其工作範圍是: 諮詢、聯絡、市場調查等非營利性工作。不得為其總部或分支機構 (包括設在中國境內的分支機構) 辦理經營性業務。中國人民銀行是外資金融機構代表處的審批、管理機關。代表處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和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外資金融機構在中國設立常駐代表機構的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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