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周血造血幹細胞分類
1.自身PBSC 即取自患者自身,單采後保存待自身PBSC移植時使用。
2.同種異體 取自正常成人或與患者有血緣關係的健康親屬。單采後可用於同種異體PBSC移植。
外周血造血幹細胞的動員
動員方法分類
(1)化學藥物動員:造血幹細胞動員劑應具備以下幾個條件:①動員效果好,提高外周血中造血幹細胞倍數高,動員的造血幹細胞有重建造血功能;②不良反應小;③動員作用應持續時間長,便於用血細胞分離器分離外周血造血幹細胞。
造血幹細胞動員劑一般分為3種類型:①腫瘤化療藥物,如環磷醯胺、馬里蘭、柔紅黴素、阿糖胞苷等。這些藥物只適用於惡性病人。②正常人和病人都可採用的藥物,如硫酸葡聚糖等聚陰離子製劑屬於這種造血幹細胞動員劑,其效果好,動員作用持續時間長。③各種重組的人造血細胞刺激因子(重組細胞集落刺激因子),如G-CSF、M-CSF、GM-CSF、IL-3、IL-6和SCF等,其不良反應小,動員效果好。
(2)輻射動員。放射線既能直接殺滅腫瘤細胞,同時也使正常造血細胞受到傷害,引起反饋性的造血增生,外周血中造血幹細胞數量隨著增加。這種動員方法適用於血液病、某些惡性腫瘤轉移患者。
動員方法
(1)正常人的動員:
①這類人員主要有作為同種異體PBSC移植的供體,或作為以後有可能需要進行自體PBSC移植的正常人,如從事輻射工作人員、宗教信仰(拒絕異體外周血造血幹細胞移埴)。這類人員以用藥物動員為佳,動員劑主要為重組細胞集落刺激因子。
②方法:於PBSC單采前5d,皮下注射重組細胞集落刺激因子,如G-CSF 2.5~5.0μg/(kg·d),1/d,採集當天皮下注射較高劑量重組細胞集落刺激因子(如G-CSF 5μg/kg),並靜脈推注地塞米松10mg。一般情況下,單采前(使用地塞米松前)須計數外周血中白細胞總數及分類,若白細胞總數未達到20×109/L,則應延長動員時間,並適當增加動員劑的劑量,直至白細胞總數達20×109/L。第1次單采後計數單個核細胞數及測定CD+34細胞百分率計算是否達到移植劑量,若低於移植劑量,須進行第2、第3次單采,此時亦要繼續使用動員劑,總採集數必須超過移植劑量,若能達到2倍移植劑量更佳。
(2)患者的動員:①對象:擬行自身PB-SC移植的患者。②方法:動員的方案有:化療藥物+重組細胞集落刺激因子、全身照射+重組細胞集落刺激因子和化療藥物+全身照射+重組細胞集落刺激因子。患者動員4d後監測白細胞數,若白細胞計數達1×109/L和血小板達20×109/L後,開始單采外周血造血幹細胞,單采當天仍需使用重組細胞集落刺激因子和靜脈推注地塞米松10mg。一般需單采5-7次,每次均須計數單個核細胞總數和測定CD+34細胞百分率,當達到移植劑量時停止單采。
單采操作
1.前提 經過PBSC的動員,供體或患者的白細胞總數和血小板計數達到要求後,可在靜脈推注地塞米松10mg後1~2h開始單采。
2.單采器材準備 同血小板單采。
3.單采操作 (1)同血小板單采。 (2)全血處理量一般為8-15L。
注意事項
1.單採過程中嚴密監測獻血員/患者生命體徵。
2.單採過程中嚴密注意獻血員/患者對抗凝劑的反應,若出現異常反應,應迅速處理。
3.嚴格無菌操作,預防感染及單采成分被污染。
4.單采前應向獻血員/患者或家屬說明單采的目的、過程及可能出現的不良反應及意外,並要求其簽字。
5.每次單采應有詳細的記錄,並注意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