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貸款審計內容
內容包括:(1)外匯貸款發放和使用的合規性與合法性的審計。主要考查貸款是否符合規定的範圍,確定的貸款期限和利率是否合理,單位申請貸款資料是否齊全,貸款的批准是否超過審批許可權等。具體檢查銀行批准的貸款項目是否符合貸款辦法規定的使用範圍,銀行對貸款項目確定的貸款期限和利率是否合理,借款單位是否向銀行提供了全部資料;審查項目報告或項目評占報告的內容,發放外匯貸款是否超越審批許可權,銀行與企業簽訂借款契約是否符合規定,銀行是否要借款單位按規定填報訂貨卡片等;審查銀行是否認真審核借款單位用匯額度,銀行是否按規定給借款單位追加外匯額度和註銷結束外匯貸款;審查有關部門是否對進口物資及時檢驗。
(2)外匯貸款效益的審計。對銀行貸款的經濟效益,主要審查外匯貸款周轉期、百美元外匯貸款利(稅)率和百美元外匯貸款創匯率等三項指標。貸款周期越短,創利稅、創外匯越多,表明經濟效益越高。對外匯貸款項目社會經濟效益的審計,主要應審查外匯貸款項目投產後的生產、銷售和積累三大類指標的完成情況。生產類指標,是使用外匯貸款在計畫期內創造的產量、產值計畫完成率。銷售類指標,是外貿收購值、出口換匯成本,出口盈利(虧損)率和外匯增殖率。積累類指標,主要是外匯貸款項目投資的每年新增加的利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