壬占匯選

子亥戌酉 子亥戌酉 寅醜子亥

壬占匯選 清-程樹勛

原文選載

序壬 占 匯 選
卷之一 甲子日
七月甲子日午將申時占來意。 一字玉連環
朱合勾龍
卯辰巳午 虎玄玄後 財 戌 玄 ◎
�寅 未空 申戌戌子 官 壬申 虎 ⊙
貴醜 申虎 戌子子甲 子 庚午 龍
子亥戌酉
後陰玄常
徐次賓曰:來意因西南上,緊速追捕一盜,墜馬折傷右足,感風七日而殞。蓋時為日刑是破,與日馬並,主外動。發用天魁,為日乾之財,上得元武為盜賊,故知西南上緊追一盜也。先鋒門傳送為白虎,作中傳,帶日馬克日,又與刑殺並,故主墜馬也愚按:管子神書,馬加辰戌為跌扑殺。戌為足,在日辰之右,是傷右足也。白虎為風神,七月申為風殺,故感風也。甲木秋死而被旺金所克,申數七,至第七日庚午,又並起白虎,故知七日殞也。末傳勝光不論救神者,蓋秋火休囚也。
正月甲子日子將寅時占來意。 玉連環
朱合勾龍
卯辰巳午 虎玄玄後 財 戌 玄 ◎
�寅 未空 申戌戌子 官 壬申 虎 ⊙
貴醜 申虎 戌子子甲 子 庚午 龍
子亥戌酉
後陰玄常
徐次賓曰:來意因失陷官錢,勾喚入官,而得驚恐,以致患脾虛下髒之疾。見祟持刃相驚,可移病人於南方,設緋幕,至第九日,南方有屬馬巫醫,艾薩克火為姓名,下赤藥、艾灸、書朱符,其祟自除也。何以知失陷官錢而驚恐?蓋發用天魁為財,上得元武,為失財之象。時為日德日祿,主動,官上見�蛇主驚恐。何以知脾虛下髒之疾?蓋發用天魁,主脾,春土無氣,又為甲木所克,故主脾虛;上得元武水與天魁內戰,故知下髒病。又言有祟者,《經》云:“傳見天魁為有祟”。又中傳申金為鬼,上得白虎,為刀兵,故言見祟持刃相驚。移於南方設緋幕者,南方及緋幕,皆火象,火能制金祟矣。末傳勝光為救神,勝光九數。故云九日。勝光為馬、為灸、為赤、為巫,故云巫醫也。《經》云:土丸,木散,水湯,火灸,金針,今申金為鬼,若針則病加,灸則病減也。金為日鬼,火為救神,故宜書朱符以鎮之。春月木旺火相,金無氣矣,救神秉相氣,病當瘥也。
七月甲子日巳將未時占來意指歸靈文論
朱合勾龍
卯辰巳午 虎玄玄後 財 戌 玄 ◎
�寅 未空 申戌戌子 官 壬申 虎 ⊙
貴醜 申虎 戌子子甲 子 庚午 龍
子亥戌酉
後陰玄常
斷曰:來意主奴僕奸謀道路出行之狀。又主一外任武官不滿任而回者。何以知之,戌為用主奴僕,元武主奸謀。初傳在天乙後,末傳在天乙前,名傳陰出陽,主在家者遠出,況申與白虎俱是道路之神,而午又為天馬也,又申並白虎為武官,以申主刀兵且為日之官星也,奈末傳勝光克之故云不滿任而回也。余按四課不全亦為不滿任也。
六月甲子日午將申時占病張本占案。 此課出於通神集然非邵案
朱合勾龍
卯辰巳午 虎玄玄後 財 戌 玄 ◎
�寅 未空 申戌戌子 官 壬申 虎 ⊙
貴醜 申虎 戌子子甲 子 庚午 龍
子亥戌酉
後陰玄常
邵彥和曰:四課不足,脈息短小,發用戌土祟元武主脾病瀉痢,中傳申鬼並白虎,主沉重然,得末傳午火作青龍克制虎鬼,久而自安,藥宜辛溫及?陽耳。
三月甲子日酉將酉時范蠡占吳王病直指引吳越春秋
朱蛇貴後
巳午未申 虎虎龍龍 兄 丙寅 龍
合辰酉陰 子子寅寅 子 己巳 朱
勾卯戌玄 子子寅甲 官 壬申 後
寅醜子亥
青空虎常
范蠡曰:德祿在寅,病在巳,絕在申。春木旺,金囚無傷也。己巳日有瘳,壬申日痊癒。愚按:白虎生日,主病癒。子屬水,故斷壬也。然查吳越春秋,無日時,不知直指何所據。
建炎己酉年九月甲子日卯將寅時謝省元乙丑生四十五歲占赴省試。口鑒 方本占案
蛇貴後陰
午未申酉 青空合勾 財 戊辰 合
朱巳 戌玄 寅醜辰卯 子 己巳 朱
合辰 亥常 醜子卯甲 子 庚午 蛇
卯寅醜子
勾青空虎
邵彥和曰:謝省元三次到場屋,今次定不得,更五次不遂,不免受文學中心病而死。蓋甲日迤邐生去,更不回顧,以此言之,無文學尚可,有則不利。行年上亥加戌,亥乃甲之長生學堂,惜乎空而加空,而宅上日貴又作天空,不過虛名文學耳。中末傳巳午脫乾,午火心病見蛇必死。謝果省試不中,後為文學不遂,遂納賄,又是五甲,大不如意,回家遂成心病,辛酉年十一月卒。蓋甲木生巳午蛇雀諸火,木隨火而上炎,木向南奔,本主便死。因背後有行年見亥,亥為甲木長生學堂,故尚有虛名而未死耳。造化前定,所以不由人也。
大觀己丑年十二月甲子日子將戌時建寧李大夫占憂銀網事,鞏罷官。方本占案一針見血
貴後陰玄
未申酉戌 合青蛇合 財 戊辰 合
蛇午 亥常 辰寅午辰 子 庚午 蛇
朱巳 子虎 寅子辰甲 官 壬申 後
辰卯寅醜
合勾青空
邵彥和曰:登三天主有撓,中午作�蛇,五月末沖替可知。末申作後,六月初有赦。寅作龍入宅,明年三月必轉官。果然庚寅年正月朝廷差兩浙提刑,三月轉大夫,五月沖替,六月赦。蓋明年者,歲上發用也。五月替者,蛇入中傳也。六月赦者,申加午作天后恩澤之神也。寅天吏作龍入宅,故必遷轉。
嘉佑七年,太歲壬寅,三月十七日甲子日,上宣苗公達賜當日午時占課,問射覆。苗公達斷經 射覆當作來意
勾合
申酉戌亥 虎陰龍常 官 壬申 龍
空未 子� 午卯申巳 父 亥 朱 ◎
虎午 醜貴 卯子巳甲 兄 丙寅 後 ⊙
巳辰卯寅
常玄陰後
苗公達奏曰:“臣聞古經雲,凡傳課,剛日先看日上神,柔日先看辰上神,次分天乙順逆,及看三傳,並太歲行年,只取勝者為事類。據來意,,主貴人將婦人使用銅鐵尖長之物,欲傷小蟲之命;其蟲必生於穢雜不潔之處,人所不喜;今蟲卻未傷死而飛去,而銅鐵尖長之物,反在木上傷折,不堪用矣。”
宣問曰:“何以知之?”公達奏曰:“上巳作太常,卦名重審,亦名天網天乙逆行,故取故取太歲是寅,並天后勝事言也。故云:‘主有貴人慾有害心也’;將婦人銅鐵尖長之物者,為發用得申金,春占又是甲日,申金囚死,更加巳上受克,故為銅鐵尖長之物也;婦人使用者,初傳沖末傳,見天后寅木,此乃旺相,又在所生之處也。在木上傷折者,為木受生旺,金受囚死,又在巳火之上,所謂重重無氣也。小飛蟲生於穢雜不潔之處者,為發用是月厭,為污穢,將得青龍,中傳將得朱雀,皆有飛象;金為蟲,雖然無氣,又申亥相害,然末傳見生氣加亥,其生氣春以日旺,又在生鄉,故主欲害飛蟲,究竟未傷死而飛去也。臣出於短拙,有犯聖皇,合當萬死。”上曰:“為適來有蠅子,在殿柱之上,朕戲以針刺之,而蠅飛去,其針在柱上傷折,故應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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