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

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

發 文 號:質技監局鍋發[1999]154號 發布單位:質量技術監督局實施日期:2000-01- 01

《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質技監局鍋發[1999]154 號)中有關固定式壓力容器的規定,於2009年12月1日被《固定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替代。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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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
【字型:大中小】 2007-08-27 16:09:13 信息來源:總局網 供稿:王瑞文
質技監局鍋發[1999]154號

目錄

  • 第一章 總則
  • 第二章 材料
  • 第三章 設計
  • 第四章 製造
    • 一、一般要求
    • 二、焊接工藝和焊工
    • 三、熱處理
    • 四、外部檢查
    • 五、產品試板與度樣要求
    • 六、無損檢測
    • 七、耐壓試驗和氣密性試驗
    • 八、脹接
    • 九、鍛鋼、鑄鐵、不鏽鋼以及有色金屬制壓力容器的要求
  • 第五章 安裝、使用管理與修理改造
  • 第六章 定期檢驗
  • 第七章 安全附屬檔案
  • 第八章 附則
  • 附屬檔案一 壓力容器的壓力等級、品種、介質毒性程度和易燃介質的劃分
  • 附屬檔案二 全國月平均最低氣溫低於等子零下20℃和零下10℃的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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