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界線[地圖學]

在地理圖上表示的境界線包括政治區劃界和行政區劃界。政治區劃界包括國與國之間的已定國界、未定國界及特殊的政治與軍事分界(如巴勒斯坦地區界、克什米爾地區的印巴軍事停火線等)。行政區劃界,即一國之內的行政區劃界,如我國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等界。

政治區劃界和行政區劃界,必須嚴格按照有關規定標定,正確清楚地表明其所屬關係。尤其國界的標繪必須報請國家主管部門審批。陸地國界在圖上必須連續繪出。當以山脊、分水嶺或其他地形線分界時,國界線符號必須與地形地勢協調。當國界以河流中心線或主航道為界時,應該通過國界符號或文字註記明確婦屬關係。當河流能依比例尺用雙線表示時,國界線符號應該表示在河流中心線或主航道上,並可以間斷繪出;假如河流不能用雙線表示,或河流雙線符號內容納不下因界符號時,可在河流兩側間斷繪出(亦稱跳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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