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隆風濕酒
拼音名:Sailong Fengshi Jiu
英文名:書頁號:x20-429
標準編號:WS3—248(Z—037)—99(Z)
批准文號:國藥準字Z10950033
本品為塞隆骨經加工製成的酒。
性狀
本品為紅棕色的澄清液體;氣香,味微辛、甜。
鑑別
(1)取本品2~3滴,點於濾紙上,加茚三酮試液1~2滴,加熱烘乾,顯藍紫色斑點。
(2)取本品1ml,加三硝基苯酚試液1ml,溶液顯渾濁。
(3)取本品10ml,蒸乾,殘渣加水10ml使溶解,通過苯乙烯型強酸性陽離子樹脂柱(內徑1cm,長1Ocm,交聯度12%),用水50ml洗脫,棄去洗脫液,再以5%濃氨試液30ml洗脫,收集洗脫液,蒸乾,殘渣加50%乙醇1ml使溶解,作為供試品溶液。另取塞隆骨對照藥材1g,加水30ml,回流提取30分鐘,放冷,濾過,濾液通過苯乙烯型強酸性陽離子樹脂柱(內徑1cm,長10cm,交聯度12%),同法製成對照藥材溶液。照薄層色譜法(中國藥典1995年版一部附錄Ⅵ B)試驗,吸取上述兩種溶液各5μl,分別點於同一矽膠G薄層板上,以正丁醇-冰醋酸-水(4:l:1)為展開劑,展開,取出,晾乾,噴以茚三酮試液,熱風吹至斑點顯色清晰。供試品色譜中,在與對照藥材色譜相應的位置上,顯相同顏色的斑點。
檢查
總固體 精密量取本品5ml,置稱定重量的蒸發皿中,於水浴上蒸乾,在105℃乾燥3小時,遺留殘渣不得少於10.0%。 乙醇量 應為26%~30%(中國藥典1995年版一部附錄Ⅸ M)。 其他 應符合酒劑項下有關的各項規定(中國藥典1995年版一部附錄Ⅰ M)。
規格
每瓶裝300毫升
用量
口服,一次30毫升,一日3次。療程一個月。
主治
祛風散寒除濕,通絡止痛,補益肝腎。用於風寒濕痹引起的肢體關節疼痛、腫脹、屈伸不利,肌膚麻木,腰膝酸軟。
類別
骨傷科腰腿痛類非處方藥
不良反應
偶見口乾,咽痛,心悸,顏面潮紅,食慾減退。
禁忌
兒童、孕婦禁用。高血壓、糖尿病患者禁用。風寒外感、濕熱有痰時禁用。肝腎功能不全及對酒精過敏者禁用。
注意事項
1.忌食生冷、油膩食物。
2.經期及哺乳期婦女慎用。年老體弱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3.心臟病、糖尿病、等慢性病嚴重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4.發熱病人暫停服用。不勝酒力者慎用。
5.低溫會出現少量沉澱,服用時先置水中加溫。
6.服藥7天症狀無緩解,應去醫院就診。
7.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8.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9.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諮詢醫師或藥師。
貯藏
密封,置陰涼處,防凍。
生產企業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藥酒廠省份:北京 申請編號:98175
公告號:22 公告日期:1999-9-28 保護級別:2級
保護起始日:1999-9-28 保護終止日:2006-9-28 保護期限:7年
批件號:99303 證書號:99213
保護品種號:ZYB20799213 是否同品種:非同品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