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起源
1840年到維也納,在宮廷劇院作為吉他獨奏家演出成功後,任宮廷吉他音樂家,後到波蘭等地旅行演出。1842年與鋼琴家約瑟芬布蘭廷結婚,後定居維也納。默茨使用附有四根空弦(re、do、si、la)的十弦吉他。默茨作有為數眾多的吉他曲,其中包括教材。代表作有《匈牙利幻想曲》(作品65之1)、《船歌》、《富有獨創性的幻想曲》、《塔蘭泰拉》、《黃昏之歌》、《不安》(作品13之2)、《無詞歌》(作品13之11)、《浪漫曲》、《詼諧曲》、《芬加爾的洞窟》、《妖精之舞》等。其作品旋律優美,和聲豐富,結構堅實。在加強吉他的表現力和提高吉他演奏技巧上,作出了自己的貢獻。他比較重視力度方面的效果(日本――玖島隆明語)。
塔蘭泰拉的義大利文是Tarantelle。最初可能起源於義大利塔蘭圖(Taranto)地方,是義大利南部那坡里地區的一種民間舞曲。相傳當地有一種毒蜘蛛:塔蘭圖拉(tarantula),被它咬傷的人必須發狂似的跳舞,直到筋疲力盡方能解毒。它的音樂性格跟古曲舞曲庫朗和基格相似,類似恆動曲(無窮動)一氣呵成的這種舞曲體裁,為19世紀中葉的音樂藝術創作中常用。其特點為:舞曲風格,節拍通常為八三拍或八六拍子,以三連音構成的節奏貫穿全曲,速度較快,臨結束時逐漸加快,情緒熱烈。許多作曲家如蕭邦、李斯特、韋伯等曾以這種體裁寫成很輝煌、奔放的器樂曲。
風格特色
默茨的塔蘭泰拉舞曲(Op.13 n.6)共有64個小節,八六拍,整個曲子的調性時a和聲小調,屬於統一調性。曲子的結構是帶變化再現的三段體和結尾構成的。譜子標註的是Presto,即急板,大約每分鐘奏184拍,速度是比較快的,這樣才有塔蘭泰拉舞曲奔放的情緒。
第一段A(第1-16小節):本段由兩個4小節的樂句和4個樂節(每個樂節是兩小節)構成,旋律一直都在高聲部。
第一個樂句(第1-4小節):在進入樂曲的第一個主和弦上就有一個f記號,就是強的意思,顯示了作者對力度的重視,並且在高聲部出現了三連音的節奏;第2小節的第一拍仍然是重音,標記有重音記號,第2小節的和弦落在屬的第一轉位和主和弦上,同樣是高聲部的三連音節奏;第3小節落在主和弦上,也是三連音,前3小節的低聲部都是低音6,屬於持續低音,只在第3小節的最後一拍出現了低音7;第4小節的三連音出現在低聲部,並且最後落在屬和弦上。
第二個樂句(第5-8小節):與第一樂句一樣旋律依然在高聲部奏響。第5小節與第1小節完全相同;但在第6小節在三連音的第一個音上又加了前復倚音(2),就使重音改變了位置,從而使本小節的第4拍變為了重音,預示了後面的重音位置也會隨之而改變位置;第7小節是兩個三連音的節奏,且是音階的上行和下行,分別落在下屬和弦和主和弦上,由於音階的上下行,使音樂有一種動盪的感覺;第8小節是一個三連音加一個長音,分別落在了屬和弦和主和弦上。
前兩個樂句中的和聲進行,已經預示著樂曲下面的和聲將按照古典時期的和聲去進行了。
四個樂節(第9-16小節):第一個樂節(第9、10小節):這個樂節的旋律仍然延續在高聲部,低聲部休止五拍,重音在第4拍上,兩個小節的和聲進行是主和弦-二級和弦的第一轉位-主和弦的第二轉位-屬和弦-主和弦,是一個完整的和聲進行;後面兩個樂節,即第11-14小節與第一個樂節完全相同;第4個樂節(第15、16小節)只在高聲部出現了主和弦的根音6和五音3。
第二段B(第17-32小節):本段由兩個大樂句構成,與第一段在節奏上有所不同,首先是三連音沒有在樂句的開始出現,而是出現在樂句的末端,與第一段在力度上也是不同的,第一段一開始就是f,而第二段的開始是dolce,即柔和的、甜美的、溫柔的,在力度上作了明顯的對比。
第一個樂句(第17-24小節):本樂句的17、18小節完全相同,和聲是從下屬和弦到主和弦,演奏力度要弱下來;第19、20小節出現三連音的連奏而且是帶前倚音的跳音奏法(3),也叫斷音奏法,其和聲進行是二級和弦的第一轉位-主和弦的第二轉位-屬和弦-主和弦;第22、23小節與第17、18小節完全相同,第23小節雖與第19小節相同但沒有裝飾音了。第24小節與第20小節也是和聲相同,但是在節奏上卻沒有三連音了,出現了長音,樂曲也趨於平緩了。
第二個樂句(第25-32小節):本樂句最有特色的地方是和聲與低音。整個樂句的和聲都是屬的連續進行,從和聲的角度來考慮,它屬於嵌入式終止,是為了更好的與後面的樂曲相聯接,低音基本上也是徘徊在低音3上,力度變化也比較多。第25小節高聲部休止,低聲部出現三連音和持續低音3;第26小節的和聲是屬的導七和弦到屬和弦的進行,力度從強到漸強;第27小節是前面三連音的和聲是六級和弦,後面是屬和弦,而且最後一拍是強音;第28小節與第26小節相同;第29、30小節連續兩小節的屬和弦的進行,節奏也出現明顯變化;第31、32小節與第29、30小節節奏相同,但是和聲變為屬七和弦的連續進行了,最後結束在漸強音上。
第三段A’(第33-55小節):共15個小節,從小節數上可以看出本段與第一段A是有區別的。雖然A與A’前面8小節完全相同,但是它們的後半段是不同的,主要是由於A’的後半段樂節變為7個,並且又多加了一個結束小節。
7個樂節(第41-54小節):與第一段的樂節一樣,也是每兩個小節一個樂節,而且7個樂節都是三連音的連續進行,也都在每個樂節的第二小節的第四拍上有一個重音記號,也都有八度進行。第1個樂節(第41、42小節):也是dolce開始,力度弱下來,和聲進行是屬六和弦-主六和弦;第2個樂節(第43、44小節):與第一個樂節相同;第3個樂節(第45、46小節):和聲進行是屬和弦-主和弦;第4個樂節(第47、48小節):和聲進行是六級和弦-屬和弦;第5、6、7個樂節與第1、2、3個樂節完全相同。多加的一個結束小節(第55小節)完全是為了和聲進行的方便,最後一個小節的和聲進行是二級五六和弦(即二級和弦的第一轉位)-主和弦。
結尾(第56-64小節):第56小節的節奏與樂曲的第一小節是相同的,只是在第56小節上方標記了con moto是速度稍快的,活躍的,也就是在以後的9個小節都要彈的快速,這才是塔蘭泰拉舞曲的風格。第56小節的重音在第四拍上,也是有三連音;第57-59小節的重音都是在第一拍和第四拍上,而且它們的低聲部的低音呈現一種音階下行的趨勢,一直持續到第60小節,而它們的高聲部的音都是徘徊在主和弦上。最後的三小節成為柱式和弦,其和聲進行是主和弦-二級三四和弦(二級和弦的第二轉位)-重屬和弦-屬和弦-主和弦,最後一拍休止,整個曲子結束。
注釋
(1)Op.13 n.6:是音樂作品的編號。作曲家常常把他自己的作品來一個總的編號,用OP這一符號作編號的字頭。如OP.131即作品第131號。有的系作曲家本人按寫作時間的先後編號,有的是作曲家逝世後由他人為其作品編號的,也有在出版時由出版商加以編號的。如莫扎特的一些作品,編號前冠以編號者寇歇爾的第一個字母“K”字。OP.13 n.6即作品13之6。
(2)前復倚音:倚音時裝飾音的一種,它在吉他上有其特殊的韻味。倚音有前倚音和後倚音,也有單倚音和復倚音。它們的寫法都是用較小的音符寫在普通音符的角上,前倚音寫在普通音符的前面,後倚音寫在後面。單倚音演奏時的時值很短,占用本音的時值,演奏方法與連音奏法比較相似。復倚音的彈奏雖然和單倚音的奏法一樣,但是因為倚音的數目多了,易超出規定的時值,或與旋律音符平分秋色,所以,彈奏時需注意動作一定要快,不可拖泥帶水。
(3)跳音:也稱為斷音奏法,表示某些音或和弦要斷虛的彈奏,演奏時要彈的短促有力,有一定的彈跳感,且四分音符的跳音彈奏時相當於後半拍休止的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