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假警

報假警

報假警是指撥打110[中國大陸及台灣地區報警電話號碼]取樂、滋擾公安機關工作秩序等行為。

基本信息

110現狀

報假警

110深入人心,“有危難找110”已成為人民民眾的共識,110報警服務台接警數量逐年上升,110受理的報警求助中,無效報警或騷擾電話約占60%以上,大大超過了有效接警量,嚴重影響了110報警服務工作的正常開展。110報警服務台報警線路是有限的,不能同時接受過多報警電話。大量騷擾電話占用報警線路,導致真正需要報警求助的電話打不進來,延誤警情的受理,同時消耗了有限的警力資源。110是社會治安保障的生命線,是一種有限的社會公共資源,公安機關呼籲全社會都來關心愛護它,確保110線路暢通,把寶貴的資源留給真正需要幫助的人們。

法律條文

相關法律條文連結:根據新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條,擾亂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妨害社會管理,具有社會危害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本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二)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可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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