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文書院

培文書院 清嘉慶二十五年(1820),縣令高攀桂捐資,在原桐陽書院舊址建培文書院,後廢為廟。清道光元年(1821),知縣呂榮將北門內后街官房賣給邑人作培文書院,邑紳方世盤捐田租資助學生一伙食。翌年,知縣廖大聞買崇文洲作學田,以增書院經費。道光二十六年,知縣史丙榮改定崇文洲章程,以三年租息除例支外,分作八股,以四股作培文書院經費。後邑紳葉瑛、吳庭輝捐錢三百緡,馬樹華捐錢一千緡,將書院修繕一新,並增購火爐崗保倪莊田十三石七斗五升,額租七十五擔作為書院經費。鹹豐三年(1853),書院毀於兵燹。同治初年,邑人在城內里仁巷再辦培文書院。同治四年(1865),書院擴建,且設有考棚,光緒年間停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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