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關區發改委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全區國民經濟發展和最佳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政策,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大提交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二)負責監測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責任;研究全區巨觀經濟運行、總量平衡、經濟安全和總體產業安全等重要問題並提出巨觀調控政策建議;負責協調解決全區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調節經濟運行。
(三)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區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定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的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搞好重要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
(四) 承擔規劃全區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的責任;提出全區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調整的目標、政策措施;擬訂全區固定資產投資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按 規定許可權審批政府投資項目,核准、備案企業投資項目,負責審核並上報國家、省、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批、核准的投資項目;按規定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區招投 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