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職責
按照重慶市編制委員會[2004]69號和城口縣編制委員[2005]9號檔案的規定,縣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大隊行使以下職能、職責:
1、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大隊主要負責全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的組織協調,承擔全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和文化市場大、要案的查處,承擔重慶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交辦的工作,查處演出市場、娛樂場所、網咖等網際網路上網服務場所、電子遊戲、美術品銷售、音像製品經營、電影經營、文物經營等活動中的違法行為;查處違法安裝和設定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違法接收和傳送境外衛星電視節目和走私盜版影片放映行為;查處圖書、報紙、期刊、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網路出版、計算機軟體等方面的違法、違規行為;查處印刷、複製出版物發行中的違法經營活動;查處盜版侵權行為等。
2、配合參與文化市場重大案件的查處工作。
3、承辦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指定管轄的跨區縣案件。
4、參與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組織的聯合執法行動。
5、承擔縣“掃黃打非”有關工作。
6、接受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的業務指導和督查。
7、承辦縣文化市場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和縣文廣新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大隊辦公地址:城口縣葛城街道南后街文廣新局大樓二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