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坑口村,傳說在南宋紹興年間(1132—1162年)已經是一個完整的村莊,那時居住著翟、梁(不同支派)、鄺等三姓族人。到明代之後,翟、鄺兩姓的子孫已沒有一人留居此地。
坑口人,乃為“桃溪”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期,從一般的公共建築物上看,尚留有“桃溪”惠字樣。如“桃溪國小”“桃溪風月樓”“桃溪古廟”等。1998年重修前的梁氏宗祠後進神廊的前側刻有“世系晉江,義播南雄恩翠苑;家源板石,縈傳東莞蔭桃溪”的對聯還清晰可見。憑此,坑口村的先人屬“桃溪”人。
1950年初,坑口劃歸東莞縣五區泉塘鄉管轄。1953年改稱東莞縣三區泉塘鄉,坑口仍屬泉塘管轄。1955年改稱東莞縣寮步區泉塘鄉,坑口成立互助組,仍屬泉塘鄉管屬。1956年,坑口互助組改為初級社。1957年12月寮步改稱大鄉,泉塘稱高級農業生產合作社。1958年9月寮步撤大鄉改稱人民公社。泉塘改為生產管理區,坑口屬龍泉營。1959年6月成立泉塘生產大隊,坑口仍屬泉塘生產大隊管屬。1963年初坑口從泉塘分出另立生產大隊。1964年又合為泉塘大隊。1980年12月坑口又從泉塘分出再立生產大隊,管轄一隊、二隊、三隊、四隊及亭子邊五個生產隊。1983年寮步改稱為寮步區,坑口撤消生產大隊,改稱為坑口鄉。1987年寮步區改稱為寮步鎮,坑口撤鄉稱管理區。1998年坑口撤銷管理區,改稱為坑口村。
經濟發展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村民生活極為貧困,青黃不接時候以粥充飢,食瓜花糊,一套衣服穿著多年,打滿補丁,村民大部分住泥巴築起的平房,人均住房不足10平方米。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期,村民生活水平有所改善,村民基本上得到溫飽。但經濟上仍很貧乏。
改革開放前,坑口村僅有糖寮、碾米兩家加工企業,當時主要為方便民眾生活,年收入不足1000元。
1985年開始,村民開始在承包的土地上種植橙柑。這時村民的經濟收入已逐漸好起來。有相當部分村民築起混凝土樓房,人均住房面積基本達到20平方米。集體經濟收入直至1987年,仍靠土地和魚塘承包款,年收入達不到2萬元。
1987年,坑口村貸款30萬元,建造一間樓高三層只有一千平方米小廠房,引進一港商辦起坑口溢利製衣廠,年廠房租金為10萬元。1990年建造了一間廠房,引進一台商進來投資,廠房年租金收入達140多萬元。之後,坑口廠房逐年增加,經濟收入大幅度增長。到1994年年純收入達200萬元,於是全村裝上衛生飲用自來水。
1995年集體年收入達400萬元。在經濟收入穩定的基礎上,坑口村十分重視精神文明建設,按照鎮委、鎮政府的統一部署,把創建安全文明小區和提高民眾福利作為重點來抓。區內建了學校、幼稚園、電管站、治安隊、信用社、商店,還大力整治區內環境衛生。另外村民能享受每人每月80元的生活補貼(60歲以上老人另加30元),學生一律免費入學。同時每位學生每學年補貼400元學雜費。對學生考取本科的獎勵3000元,考取大專的獎勵2000元。1996年坑口村被市評為安全文明小區及市衛生村。
到1997年底,坑口村已興建廠房達8萬多平方米,年收入達500萬元。1997年,投資100多萬元的文化娛樂中心建成投入使用。1998年,投資100萬興建的老人活動中心投入使用。1994年—2003年,坑口村共投資1500多萬元給全村主幹道、行人道鋪設水泥路。並興建了公園、游泳池等公共設施供村民休閒娛樂。村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大部分村民新建了樓房,把原有的舊房出租給外來民工。1999年坑口村被東莞市政府評為“文明村”。
2002年坑口村繼續注重抓好村民福利,全村20歲以上的村民,由集體負擔購買農民養老保險。2003年又給全村村民購買農村合作醫療保險,村民因病就醫從此得到保障。
2003年坑口村加大力度最佳化本地區投資環境,堅持大力發展以工業為主體的原則,投資4000多萬元,興建了建築面積5萬多平方米的工業廠房,並與台灣南良集團簽定租賃契約,使村經濟又一次飛躍發展。
2003年坑口村有企業14家,其中台商企業3家,港商企業5家,其它6家。全村總收入1440萬元,集體分配324萬元,人均3005元。村民平均住房面積為25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