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和國家、省、市價格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提出全區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和政策措施;負責編制全區價格工作規劃並組織落實。(2)按照規定許可權和程式,擬定、呈報全區實行政府指導價和政府定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的定、調價方案;按照定價目錄規定的定價許可權和具體使用範圍,制定全區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
(3)會同財政部門管理全區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工作;負責全區《收費許可證》、《收費員證》的核(換)發、變更及收費年度審驗工作;對各系統的價費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4)負責市場價格動態監測、預測和綜合分析,組織重要農產品成本調查;提出調控市場價格的建議和措施,發布市場價格信息;對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的變動進行監控。
(5)指導、監督、規範價格活動,依法實施價格監督檢查;治理整頓亂收費行為。
(6)負責全區價格調節基金徵收工作,建立完善全區價格調節基金制度。
(7)依法進行成本監審工作。
(8)負責全區涉案物品、車輛事故損失和社會經濟活動中的價格認證、評估和信息諮詢服務工作。
(9)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管和維護穩定工作。
(10)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價格收費管理科負責貫徹執行上級下達的定調價方案,及時上報方案出台後的情況;負責有關收費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的宣傳和貫徹執行;負責重要農副產品儲備價格的管理;制定和調整關係國計民生的重要商品價格;會同財政部門對職權範圍內的收費項目、標準的制定、審批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清理整頓亂收費;負責辦理服務對象的請示事項,《收費許可證》申領審批。
物價檢查科
組織宣傳有關價格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負責全區價格行為的監督和檢查工作,受理價格舉報案件;依法對價格違法行為進行行政處罰;受理我區價格違法案件的行政複議工作。
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辦、政務公開、安全保密、維護穩定、應急管理等工作;受理、協調、督辦信訪事項;負責政工人事管理及退休人員的服務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和資產管理工作。
下屬單位
濰坊市坊子區價格認證中心職責:一是接受法院、檢察院、公安、海關、仲裁、行政執法機關或機構的委託,辦理刑事、民事和經濟案件及經濟糾紛中涉及到的標的物價格的鑑證業務,受理社會經濟活動中價格行為合理、合法性鑑證業務;二是負責全區涉案物品價格鑑定的覆核裁定工作;三是承擔價格評估機構資質和價格評估人員資格認定行政許可事項的基礎工作;四是負責全區價格鑑證工作指導協調和鑑證隊伍的業務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