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服務收入

地面服務收入是指中國航空公司、民用航空地區管理局有關部門、機場提供各種地面服務所取得的收入。包括:①國內和國外飛機起降服務(通信導航、航行調度、氣象、飛機技術維護服務,給外航飛機派遣領航、報務、翻譯人員等)收入。②代理國際民用航空和國內業務手續費收入。③航路費收入。④到付運費收入。⑤油料管理費和加油費收入。⑥提供電報、電傳、電話服務收入。⑦旅客服務設施收益。⑧執照管理(飛行適航、機場適航、飛行員執照、機務人員執照、航管人員執照及其他有關執照)費收入。⑨機場費收入。

不屬於國內航線始發收人、國內和國際航線運輸收入、通用航空收人、地面服務收人以外的與民用航空運輸業務有關的收人。包括:①航攝材料銷售收人。②地面運輸收人。③廣告收人。④國際客運、貨郵運手續費收人。⑤外航加油價差收入。⑥其他收人(貨物保管費收人、聲明價值附加費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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