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
地電位反擊通常是指:建築物的外部防雷系統(如避雷針、避雷網等)遭受直接雷擊,則在接地電阻的兩端產生危險的過電壓,此過電壓由設備的接地線、建築物或附近的其他建築物的外部防雷系統或其他自然接閃物(各種管道、電纜禁止管等)引入設備,造成設備的損壞的現象。 地電位的反擊通常存在兩種形式:A、雷電流流入大地時,由於接地電阻的存在,產生較大的壓降,使地電位抬高,反向擊穿設備;B、兩個地網之間,由於沒有離開足夠的安全距離,其中一個地網接受了雷電流,產生高電位,則向沒有接受雷擊的地網產生反擊,使得該接地系統上帶有危險的電壓。 建築物在遭受直接雷擊時,雷電流將沿建築物防雷系統中各引下線和接地體入地,在此過程中,雷電流將在防雷系統中產生暫態高電壓,如果引下線與周圍網路設備絕緣距離不夠,且設備的電源系統PE線接地及信號系統邏輯接地與避雷系統不共地,則將在兩者之間出現很高的電壓,並會發生放電擊穿,導致設備嚴重損壞,甚至人身安全。這種由於接地技術處理不當引起地電位的反擊,造成整個網路系統設備全部擊毀。 地電位暫態高電位不僅危害本建築物內的設備,還會危及到相鄰建築物內的設備。該相鄰建築物內的設備雖然沒有遭直接雷擊,但在附近建築物遭雷擊後,暫態高電位將沿地下管道傳至相鄰建築物內的設備接地系統中對線路發生反擊,使得與這些線路相連線的設備受到暫態高電位的損害。地電位反擊可感生出幾KV到幾十KV至數百KV的反擊電壓,這種反擊會沿著電力系統的零線,保護接地線和各種形式的接地線,以波的形式傳入室內或傳播到更大的室內範圍,造成大面積的危害。 國家標準GB 50057-94(2000)《建築物防雷設計規範》第三章,第3.4.8條規定:為防止雷電流流經引下線和接地裝置時產生的高電位對附近金屬物或線路的反擊,則其間的最小安全距離應按下列表達式計算: 當 lx<5 Ri時,sa3 ≥ 0.2kc(Ri+0.1lx ) 當lx≥5 Ri 時,s a3≥ 0.05kc(Ri +lx )
解決方案
A、對於使用對立接地的系統,也就是說在一個機房內有兩個以上各自獨立的接地網,比如一個地網使用建築物框架內鋼筋做接地網,另一系統做獨立地網,那么當兩地網之間的距離小於防地電位反擊的安全距離時,則需要在兩地網之間用“等電位連線器”做等電位連線。等電位連線器的作用是保證正常工作狀態下兩接地網不連通,沒有相互干擾,當一個接地系統遭受雷擊時,經GI 1000-5等電位連線器使兩地網在瞬間形成等電位,消除此暫態高電位在設備內由於線間電壓差而造成的損害。B、按照GB 50057-94(2000)《建築物防雷設計規範》第六章的要求,金屬水管、通訊電纜線及電力電纜鎧裝外皮或電纜金屬管等外來管線,所有的水管和電纜應埋地進入機房,水管和電纜鎧裝外皮和保護金屬管應在進入機房時接地,電纜應選用鎧裝電纜或穿金屬管埋地進入機房電纜相線和中線應通過電涌保護器接地。 對於在建築內布線距離較長的接地線,比如電源PE線,在要求較高的機房內,可使用“機房等電位連線器”將交流工作接地、直流工作接地、防靜電及保護接地在機房內進行等電位連線,以確保精密系統設備在正常工作狀態下不受干擾,在存在暫態過電壓時,不發生設備內擊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