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災害
地質災害指的是以地質動力活動或地質環境異常變化為主要成因的自然災害。在地球內動力、外動力或人為地質動力作用下,地球發生異常能量釋放、物質運動、岩土體變形位移以及環境異常變化等,危害人類生命財產、生活與經濟活動或破壞人類賴以生存與發展的資源、環境的現象或過程。不良地質現象通常叫做地質災害,是指自然地質作用和人類活動造成的惡化地質環境,降低了環境質量,直接或間接危害人類安全,並給社會和經濟建設造成損失的地質事件。地質災害是指在自然因素或者人為因素的作用下從而形成的對人類生命財產、環境造成破壞和損失的地質現象 。如崩塌、滑坡、土石流、地裂縫、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岩爆、坑道突水、突泥、突瓦斯、煤層自燃、黃土濕陷、岩土膨脹、砂土液化,土地凍融、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及沼澤化、土壤鹽鹼化,以及地震、火山、地熱害等
基本內涵
地質災害防治是指對由於自然作用或人為因素誘發的對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造成危害的山體崩塌、滑坡、土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等地質象,通過有效的地質工程手段,改變這些地質災害產生的過程,以達到減輕或防止災害發生的目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避讓與治理相結合的方針,按照以防為主、防治結合、全面規劃、綜合治理的原則進行。
成因
地質災害都是在一定的動力誘發(破壞)下發生的。誘發動力有的是天然的,有的是人為的。據此,地質災害也可按動力成因分為自然地質災害和人為地質災害兩大類。自然地質災害發生的地點、規模和頻度,受自然地質條件控制,不以人類歷史的發展為轉移;人為地質災害受人類工程開發活動制約,常隨社會經濟發展而日益增多。
誘發地質災害的因素主要有:
1、採掘礦產資源不規範,預留礦柱少,造成采空坍塌,山體開裂,繼而發生滑坡。
2、開挖邊坡:指修建公路、依山建房等建設中,形成人工高陡邊坡,造成滑坡。
3、山區水庫與渠道滲漏,增加了浸潤和軟化作用導致滑坡土石流發生。
4、其它破壞土質環境的活動如採石放炮,堆填載入、亂砍亂伐,也是導致發生地質災害的致災作用。
特點
(1)呈長期高發態勢
我國特定的地質環境條件決定了地質災害呈長期高發態勢,我國地形地貌起伏變化大,地質構造複雜,具有極易發生地質災害的環境基礎。據預測,本世紀前期全球氣候變化背景下致使我國極端天氣氣候事件發生的頻率、強度和區域分布變得更加複雜,中小尺度天氣系統孕育暴雨的不確定性因素加大,局地突發性強降水和颱風等極端氣候事件增多,地震趨於活躍,強降雨過程和地震引發地質災害發生的機率加大,造成地質災害的總體形勢可能更加嚴重,未來數年內仍是地質災害的高發期。
(2)有上升趨勢
山地丘陵區經濟社會發展迅速,不合理的人類工程活動干擾破壞地質環境,難免導致或加劇地質災害,使之呈不斷上升趨勢。中西部地區地質環境脆弱,大規模的基礎設施建設對地質環境的影響劇烈,劈山修路、切坡建房、造庫蓄水等人為活動引發的滑坡、崩塌、土石流地質災害仍將保持增長態勢。東部地區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現代都市圈逐漸形成,水資源供需矛盾加劇,由於過量開採地下水和油氣造成的地面沉降和地裂縫災害仍將呈上升趨勢。全國各地採礦挖掘形成了許多地質災害隱患,採礦活動引發的地面塌陷、地裂縫災害在礦區和礦業城市普遍存在。
(3)災害點多面廣
我國地質災害點多面廣,嚴重威脅人民民眾的生命財產、國家重大工程與城鎮安全,防治任務十分繁重。我國已發現的約23萬處地質災害隱患,分布在三峽工程、南水北調工程、西電東送工程、西氣東輸工程、山區鐵路幹線、國家公路主幹線工程區和400多個城鎮、100餘個大型工廠、幾百座大型礦山和上萬個村莊所在地,嚴重威脅當地人民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威脅國家重大工程的安全。其中,需要治理的滑坡土石流28萬處,其中特大型地質災害隱患點1 800多個。
(4)多問題有待解決
①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仍然缺乏全面系統的基礎調查資料,調查數據得不到及時更新。
②地質災害監測體系薄弱,只有部分地區進行了監測預報預警系統建設試點,絕大部分地區仍主要局限於較低水平的群測群防。
③我國地質災害防治長期以來經費投入嚴重不足,歷史欠賬多,許多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有待採取工程措施進行治理。
④社會公眾防災減災知識、意識需要進一步普及提高,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管理隊伍人員數量、水平遠不能滿足實際需求。
⑤地質災害防治的信息化程度低,未能充分利用各種防災信息。
⑥經濟社會發展對防災減災提出了更高要求。
防治措施
滑坡、崩塌、土石流在地質災害中是發生數量最多、造成危害最嚴重的災種,有效地減輕其對人類生命財產的威脅,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損失,常對這三類地質災害採取工程措施進行防治,主要工程措施如下:
(1)崩塌災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①攔擋。對中、小型崩塌可修築遮擋建築物或攔截建築物。攔截建築物有落石平台、落石槽、攔石堤或攔石牆等,遮擋建築物有明洞、棚洞等。
②支撐與坡面防護。支撐是指對懸於上方、可能拉斷墜落的懸臂狀或拱橋狀等危岩採用墩、柱、牆或其組合形式支撐加固,以達到治理危岩的目的。對危險塊體連片分布,並存在軟弱夾層或軟弱結構面的危岩區,首先清除部分鬆動塊體,修建條石護壁支撐牆保護斜坡坡面。
③錨固。板狀、柱狀和倒錐狀危岩體極易發生崩塌錯落,利用預應力錨桿(索)可對其進行加固處理,防止崩塌的發生。錨固措施可使臨空面附近的岩體裂縫寬度減小,提高岩體的完整性。
④灌漿加固。固結灌漿可增強岩石完整性和岩體強度。一般先進行錨固,再逐段灌漿加固。
⑤疏乾岸坡與排水防滲。通過修建地表排水系統,將降雨產生的徑流攔截匯集,利用排水溝排出坡外。對於滑坡體中的地下水,可利用排水孔將地下水排出,從而減小孔隙水壓力、減低地下水對滑坡岩土體的軟化作用。
⑥削坡與清除。削坡減載是指對危岩或滑坡體上部削坡,減輕上部荷載,增加危岩體和滑坡體的穩定性。對規模小、危險程度高的危岩體可採用爆破或手工方法進行清除,徹底消除崩塌隱患,防止造成危害。
⑦軟基加固。保護和加固軟基是崩塌防治工作中十分重要的一環。對於陡崖、懸崖和危岩下裸露的泥岩基座,在一定範圍內噴漿護壁可防止進一步風化,同時增加軟基的強度。若軟基已形成風化槽,應根據其深淺採用嵌補或支撐方式進行加固。
⑧線路繞避。對可能發生大規模崩塌的地段,即使是採用堅固的建築物,也經受不了大型崩塌的破壞,故鐵路或公路必須設法繞避。根據當地的具體情況,或繞到河谷對岩、遠離崩塌體,或移至穩定山體內以隧道通過。
⑨加固山坡和路塹邊坡。在臨近道路路基的上方,如有懸空的危岩或體積巨大的危石威脅行車安全,則應採用修築與地形相適應的支護、支頂等支撐建築,或是用錨固方法予以加固;對深凹的坡面須進行嵌補,對危險裂縫應進行灌漿處理。
(2)滑坡災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①排除地表水和地下水。滑坡滑動多與地表水或地下水活動有關。因此在滑坡防治中往往要設法排除地表水和地下水,避免地表水滲入滑體,減少地表水對滑坡岩土體的沖蝕和地下水對滑體的浮托,提高滑帶土的抗剪強度和滑坡的整體穩定性。
②減重與載入。通過削方減載或填方載入方式來改變滑體的力學平衡條件,也可以達到治理滑坡的目的。但這種措施只有在滑坡的抗滑地段載入,主滑地段或牽引地段減重才有效果。
如果滑坡的滑動方式為推動式,並具有上陡下緩的滑動面,採取後部主滑地段和牽引地段減重的治理方法可起到治理滑坡的作用。減重時需經過滑坡推力計算,求出沿各滑動面的推力,才能判斷各段滑體的穩定性。減重不當,不但不能穩定滑坡,還會加劇滑坡的發展。
載入,即在滑坡前部或滑坡剪出口附近填方壓腳,以增大滑坡抗滑段的抗滑能力。採用此項措施的前提條件是滑坡前緣必須有抗滑地段存在。與減重一樣,滑坡前部載入也要經過精確計算,才能達到穩定滑坡的目的。
③抗滑擋土牆。抗滑擋土牆工程破壞山體平衡小,穩定滑坡收效快,是滑坡整治中經常採用的一種有效措施。對於中小型滑坡可以單獨採用,對於大型複雜滑坡,抗滑擋土牆可作為綜合措施的一部分。設定抗滑擋土牆時必須弄清滑坡滑動範圍、滑動面層數及位置和推力方向及大小等,並要查清擋牆基底的情況,否則會造成擋牆變形,甚至擋牆隨滑坡滑動,造成工程失效。
④錨索。錨索是通過外端固定於坡面,另一端錨固在滑動面以內的穩定岩體中穿過邊坡滑動面的預應力鋼絞線,直接在滑面上產生抗滑阻力,增大抗滑摩擦阻力,使結構面處於壓緊狀態,以提高邊坡岩體的整體性,從而從根本上改善岩體的力學性能,有效地控制岩體的位移,促使其穩定,達到整治順層、滑坡及危岩、危石的目的。
⑤抗滑樁。抗滑樁是以樁作為抵抗滑坡滑動的工程,抗滑樁是在滑體和滑床間打入若干大尺寸錨固樁並使兩者成為一體,從而起到抗滑作用,所以又稱錨固樁。樁的材料有木樁、鋼板樁、鋼筋混凝土樁等。近年來,抗滑樁已成為滑坡整治的一種關鍵工程措施,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⑥微型樁。微型樁指直徑小於300mm、長細比大於30的插入樁或灌注樁,其樁徑較小,可以達到很大的深度,穿過各種岩石和障礙物,甚至可以做到任何斜度;因其配筋量很大,可承受彎曲應力,而位移很小;施工時震動、地面擾動和噪音小,既能用於地下水位以上,也能用於地下水位以下,並能在困難的條件下進行安設;在場地狹窄、出入困難、環境和工作條件較差的情況下,顯示出明顯的優點。
⑦護坡工程。護坡工程主要是指對滑坡坡面的加固處理,目的是防止地表水沖刷和滲入坡體。對於黃土和膨脹土滑坡,坡面加固護理較為有效。具體方法有混凝土方格骨架護坡和漿砌片石護坡。在混凝土方格骨架護坡的方格內鋪種草皮,不僅綠化,更可起到防沖刷作用。
⑧繞避。繞避屬於預防措施而非治理措施。對於大型滑坡或滑坡群的防治,由於工程難度大,防治工程造價高,工期長,有時不得不採取繞避的方式來預防滑坡災害。
⑨其他措施。針對滑帶土的不良工程性質,通過提高滑帶土強度的方法防止滑坡滑動。這種方法包括鑽孔爆破、焙燒、化學加固和電滲排水等。從理論上來說,這些方法是可行的,但由於技術和經濟方面的原因,在實踐中還很少套用。
(3)土石流災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①跨越工程。在土石流溝上方修築橋樑、涵洞跨越避險工程,使土石流有排泄通道,又能保證道路的暢通。
②穿越工程。在土石流下方修築隧道、明硐和渡槽的穿越工程,使土石流從上方排泄,下方交通不受影響。這是通過土石流地區的又一種主要工程形式,對於隧道、明洞和渡槽設計的選擇,總的原則是因地制宜。
③防護工程。對土石流地區的橋樑、隧道、路基及重要工程設施修築護坡、擋牆、順壩和丁壩等防護工程,從而抵禦土石流的沖刷、衝擊、側蝕和淤埋等危害。
④排導工程。修築導流堤、急流槽、束流堤等排導工程,改善土石流流勢、增大橋樑等建築物的排泄能力。
⑤攔擋工程。修築攔砂壩、固床壩、儲淤場、支擋工程、截洪工程等攔擋工程,控制土石流的固體物質和雨洪徑流,削弱土石流的流量、下泄量和能量,以減緩土石流的沖刷、撞擊和淤埋等危害。
對於防治土石流的工程措施,常須採取多種措施結合套用。最常見的有攔碴壩與急流槽相結合的攔排工程,導流堤、攔砂壩和急流槽相結合的攔排工程,攔砂壩、急流槽和渡槽相結合的明洞(或渡槽)工程等。防護工程也常與其他工程配合套用。多種工程措施配合使用,比單純採用某一種工程措施要更為有效,也更為經濟合理。
防治地質災害,除上述工程措施外,還要加強災害監測,有效地進行災害預測預報,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損失,並且合理保護和治理各個區域的地質自然環境,以削弱災害活動的基礎條件。其基本途徑是根據區域條件,科學地進行資源開發和工程建設活動,特別注意合理利用資源,避免過度開發。在山區應廣泛植樹造林,治山治水,宜農則農,宜牧則牧,宜林則林,涵養水土,防治水土流失;在城鎮和沿海地區,也應注意合理開發利用水資源,量人為出,以保持地下水動態平衡。只有這樣,才能從根本上消除地質災害,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證資源的合理利用,維持國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防治原則
一是以人為本,預防為主。
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理念,將保護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強化隱患調查排查和易發區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完善群測群防,推進群專結合,提高預警的準確性和時效性,增強全民防災減災意識,提升公眾自救互救技能,切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二是分級分類,屬地管理。
按照險情災情等級,地方各級黨委政府分級負責,承擔主體責任,中央發揮統籌指導作用,國土資源部門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各司其職。人為工程活動等引發的地質災害,按照誰引發,誰治理的原則,由責任單位承擔治理等責任。
三是統籌部署,突出重點。
緊密圍繞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脫貧攻堅任務和國家重大發展戰略等,科學規劃,突出重點部署地質災害調查評價、監測預警、綜合治理、應急防治和基層防災能力建設任務,服務社會經濟發展大局。
四是依法依規,科學減災。
加強地質災害防治法律法規、標準規範體系建設,充分認識地質災害突發性、隱蔽性、破壞性和動態變化性特點,強化基礎研究,把握其發生變化規律,促進新技術的套用和推廣,科學防災減災。
防治目標
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目標是,全面完成山地丘陵區地質災害詳細調查和重點地區地面沉降、地裂縫和岩溶塌陷調查,全面完成全國重點防治區地質災害防治高標準“十有縣”建設,實現山地丘陵區市、縣兩級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工作全覆蓋,完善提升以群測群防為基礎的群專結合監測網路,基本完成已發現的威脅人員密集區重大地質災害隱患的工程治理。到2020年,建成系統完善的地質災害調查評價、監測預警、綜合治理、應急防治四大體系,全面提升基層地質災害防禦能力。
據此目標,規劃主要內容包括調查評價、監測預警、綜合治理、應急防治和基層防禦能力建設。
實施調查評價,查清地質災害發生地質背景,完善調查評價體系,是有效管控地質災害風險的基礎工作。主要工作任務:一是全面完成山地丘陵區以縣(市、區)為單元的1:5萬崩塌滑坡土石流調查工作,全面完成岩溶塌陷重點防治區1:5萬岩溶地面塌陷綜合地質調查,全面完成地面沉降重點防治區1:5萬地面沉降地裂縫綜合地質調查。二是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全面開展地質災害“三查”。三是在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示範開展地質災害風險調查,全面完成4000個重點集鎮的1:1萬地質災害風險調查與重點集鎮周邊20000處滑坡、土石流等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的勘查。
實施監測預警,強化監測隊伍力量,完善地質災害監測預警體系,及時發出防災減災警示信息,是避免地質災害造成人員傷亡的重要手段。主要工作任務:一是進一步加強國家、省、市、縣四級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工作,實現山地丘陵縣(市、區)全覆蓋,進一步提高地質災害預警信息發布針對性和時效性。二是推廣格線化管理等先進典型經驗,進一步完善全覆蓋的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監測網路,充分發揮專業隊伍監測作用,完善專業監測隊伍駐守制度,構建群測群防與專業監測有機融合的監測網路,開展威脅城鎮、重大工程所在區域、交通幹線及其它重要設施的3000處地質災害隱患專業監測。三是健全完善地面沉降重點防治區的地面沉降監測網路,推進國土、水利、規劃、建設等部門的監測網路數據共享。
實施地質災害綜合治理,通過採取搬遷避讓或工程治理,是徹底消除地質災害隱患的有效措施。主要工作任務:一是對不宜採用工程措施治理的、受地質災害威脅嚴重的40萬戶140萬受地質災害威脅民眾實行主動避讓,易地搬遷。二是部署300條特大型土石流溝、1500處特大型及大型崩塌滑坡、20000處中小型地質災害隱患點的工程治理,基本完成已發現的威脅人員密集區重大地質災害隱患的工程治理。三是在地面沉降、地裂縫災害比較嚴重的區域,嚴格控制地下水開採,實施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治理,實現地下水合理開發利用和地面沉降風險可控。
建立健全適應公共管理需求的地質災害應急體系,是全面提升我國地質災害應急處置能力的關鍵舉措。主要工作任務:一是健全完善地方地質災害應急管理機構和專業技術指導機構。加強地質災害應急專業人才培養,推進基層地質災害應急處置能力建設。二是完善應急值守工作制度,提高應急值守信息化和自動化水平。完善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建立健全國家、地方、部門間互聯互通的地質災害應急平台。
地質災害防治關鍵在基層,基層防災能力建設是全面提升我國地質災害綜合防治能力的根本保障。主要工作任務為:一是大力培育地質災害防治社會力量,全面完成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地質災害防治高標準“十有縣”建設。二是繼續推進雲南、四川、湖南、甘肅四省和其他省份的地質災害綜合防治體系建設。三是構建格線化、智慧型化的地質災害群測群防技術體系,完善遠程會商系統,建立全國統一的地質災害應急指揮平台,有效提升應急處置和服務社會能力。四是對地質災害防治區內的縣及鄉鎮地質災害防治人員每年進行不少於一次的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培訓,重要地質災害隱患點每年至少開展一次演練,2020個山地丘陵縣(市、區)每年至少組織開展1次地質災害應急演練,參加培訓和應急演練2500萬人次。五是充分發揮“三深一土”科技創新,推進深空對地觀測套用,加強災害風險評估、預測預警等研究,提升特大地質災害監測預警網路與應急處置專業化支撐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