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趨穩性

由於各個地理要素的相互作用,對於地理系統的演化而言,具備一種“自發地”保持某種狀態或水平的趨勢,在此趨勢引導下,原先非穩定的地理系統會逐漸趨於穩定;原先已處於穩定態的地理系統,當發生擾動時具有恢復自身的能力;當擾動過大,破壞了原先的穩定態,且地理系統無法回復原狀時,它又會趨於新的穩定態。

由於各個地理要素的相互作用,對於地理系統的演化而言,具備一種“自發地”保持某種狀態或水平的趨勢,在此趨勢引導下,原先非穩定的地理系統會逐漸趨於穩定;原先已處於穩定態的地理系統,當發生擾動時具有恢復自身的能力;當擾動過大,破壞了原先的穩定態,且地理系統無法回復原狀時,它又會趨於新的穩定態。以上所有狀況,都說明了地理趨穩性的特徵。地理系統的自組織能力、自我調節與自我適應的能力、自我修補的能力等,是維持地理趨穩性的內在原因;各種輸入函式相對狹窄的閾值範圍和相對穩定的變率特徵,是維持地理趨穩性的外在原因。從整體上去看,它們完整地體現了地理趨穩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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