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70年代,港英政府在市區開始發展地方行政計畫。此計畫的目的是透過民政處組成一個類似本來只在新界才有的溝通聯繫網路。初時是協助推行清潔香港運動和撲滅暴力罪行運動而成立的撲滅罪行委員會。以樓宇為基礎並自行任命成員的組織有居民組成的互助委員會,以及由業主組成的業主立案法團,這些組織的主席共同參與分區委員會。分區委員會的主席又成為民政區委員會的成員。
地方行政計畫是70年代,港英政府在香港實施的一項計畫,此計畫的目的是透過民政處組成一個類似本來只在新界才有的溝通聯繫網路。
70年代,港英政府在市區開始發展地方行政計畫。此計畫的目的是透過民政處組成一個類似本來只在新界才有的溝通聯繫網路。初時是協助推行清潔香港運動和撲滅暴力罪行運動而成立的撲滅罪行委員會。以樓宇為基礎並自行任命成員的組織有居民組成的互助委員會,以及由業主組成的業主立案法團,這些組織的主席共同參與分區委員會。分區委員會的主席又成為民政區委員會的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