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圖製圖綜合

地圖製圖綜合是指在編制地圖過程中,根據編圖的目的,對編圖資料和製圖對象進行選取和概括,用以反映製圖對象的基本特徵和典型特點及其內在聯繫的方法。製圖綜合按其在編圖中的目的和要求,從對製圖物體的大小、重要程度、表示方法和讀圖效果的角度分為比例綜合、目的綜合和感受綜合 3種。

產生原因

主要由於地圖是以縮小的形式表達製圖對象的緣故。

影響因素

製圖綜合的程度受 3種基本因素的影響:一是地圖的用途,主要決定地圖所應表示和著重表示哪些方面的內容;二是地圖比例尺,主要決定地圖內容表示的詳細程度;三是製圖區域的地理特點,即應顯示本地區地理景觀的特點。在這3種因素的影響下,製圖綜合的實質,就是以科學的抽象形式,通過選取和概括的手段,從大量製圖對象中選出較大的或較重要的,而捨去次要的或非本質的地物和現象;去掉輪廓形狀的碎部而代之以總的形體特徵;縮減分類分級數量,減少製圖物體間的差別,並用正確的圖形反映製圖對象的類型特徵和典型特點。

綜合表現

①製圖對象輪廓(形狀)的概括;②製圖對象數量特徵的概括;③製圖對象質量特徵的概括;④製圖對象的取捨;⑤以各個製圖對象(概念)的集合符號(種的甚至是類的概念)代替各單個地物(概念)。

製圖對象

製圖對象形狀的概括,是按照一定的綜合標準,通過刪除、誇大、合併、分割和位移等綜合手法實現對圖形的化簡。製圖對象數量和質量特徵的概括,是以擴大數量指標的間隔(或減少分類分級)和減少製圖對象中的質量差異來體現的。製圖對象的選取,通常以資格法、定額法、以及套用數理統計結合圖解計算方法,確定綜合指標,作為選取標準。以各個地物的集合符號代替各單個地物,是一種同類群的綜合。在實施過程中,不能單一考慮某一因素,必須全面考慮它們之間的相互聯繫和相互制約關係。此外,在對各個要素綜合時,還必須分別注意其分布密度、彎曲程度和面積對比等,使圖上內容及其表達程度能夠合理而正確地反映客觀實際。

目的和要求

製圖綜合按其在編圖中的目的和要求,從對製圖物體的大小、重要程度、表示方法和讀圖效果的角度分為比例綜合、目的綜合和感受綜合 3種。比例綜合是指因地圖比例尺縮小而引起圖形輪廓無法表達時,需要進行選取和概括的一種綜合手段。目的綜合是指事物的重要程度並不完全決定圖形大小和簡單的比例關係,而是以編圖目的和事物本身的重要性,以及製圖者對其認識為轉移的綜合方法。感受綜合是指製圖者研究製圖綜合時,不能只從作者出發,還要考慮讀者在對地圖觀察感受中產生的一種意識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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