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區行政公署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二級行政區“地區"的管理機關,根據中國對行政區域的劃分規定,地區,是省、自治區的派出機構,經由國務院批准設立,管理幾個縣、自治縣和市,不是一級地方政權。行政地位相當於設區的市級政府,1975年以前稱專區,設專員公署。始設於國民黨政府時期,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沿用。後稱地區,設行政公署。
相關詞條
-
榆林地區行政公署
榆林地區行政公署,為舊行政區劃單位的行政管理機構組織。管轄原陝西省榆林地區(今陝西省榆林市),1979年成立。1988年9月2日,榆林縣改為縣級榆林市。...
歷史沿革 榆林概況 行政公署 地區行政 -
梅縣地區行政公署
梅縣地區行政公署,1979年4月,中共廣東省委決定撤銷梅縣地區革命委員會,設立梅縣地區行政公署,為廣東省人民政府派出機關,代表省政府對所轄各縣市工作進行...
工作機構 歷任領導 -
濟寧地區行政公署
濟寧地區行政公署,其前身可追溯為濟寧地區革命委員會,尼山、台棗專員公署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時期,山東解放區民主政權將全省劃分若干行政區,設行政公署(簡稱行署)。
機構沿革 濟寧地區行政公署時期 職權 -
煙臺地區行政公署
歷史沿革1978年7月10日,煙臺地區革命委員會改為煙臺地區行政公署,原革命委員會所屬的委、辦、局一律改屬於煙臺地區行政公署。 1983年10月,煙臺地...
歷史沿革 歷任領導 -
惠民地區行政公署
1950年5月, 山東省人民政府決定撤銷渤海行政區,對原轄專區進行調整,建立惠民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為山東省人民政府派出機關。1992年3月,惠民地區行...
-
南平地區行政公署
1950年4月,改稱南平行政督察專員公署;9月,改稱南平區專員公署。 1971年6月,南平專區革委會改稱建陽地區革委會。 1978年3月,撤銷建陽地區革...
-
綿陽地區行政公署
,專區轄19縣。1968年7月8日,改綿陽專區設綿陽地區,綿陽專區行政公署改稱“綿陽地區行政公署”;1976年2月4日,因分綿陽縣籌建縣級綿陽市...、遂寧市共三個地級市,綿陽地區行政公署遂成為歷史。 歷任專員• 趙利群...
歷史沿革 歷任專員 -
寧德地區行政公署
1971年6月,福安專區革命委員會改稱寧德地區革命委員會。 1978年3月,撤銷寧德地區革委會,改設寧德地區行政公署。 1989年11月,福安縣改設福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