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地區行政公署

1971年6月,福安專區革命委員會改稱寧德地區革命委員會。 1978年3月,撤銷寧德地區革委會,改設寧德地區行政公署。 1989年11月,福安縣改設福安市(縣級市)。

1949年9月,設立福建省第三行政督察專員公署,駐福安縣,下轄福安、寧德、福鼎、霞浦、壽寧、周寧、柘榮等7個縣。
1950年4月,改稱福安行政督察專員公署;9月,改稱福安區專員公署。1955年3月,改稱福安專員公署。轄區幾經調整、增減,至1967年4月,福安專署下轄寧德、福安、福鼎、霞浦、壽寧、周寧、柘榮、松溪、政和等9個縣。
1968年4月,成立福安專區革命委員會。1970年7月(國務院2月批准),福安專區機關遷駐寧德縣。1971年6月,福安專區革命委員會改稱寧德地區革命委員會。1978年3月,撤銷寧德地區革委會,改設寧德地區行政公署。轄區幾經調整為寧德、福安、福鼎、霞浦、壽寧、周寧、柘榮、古田、屏南、連江、羅源等11個縣。
1988年11月,寧德縣改設寧德市(縣級市)。
1989年11月,福安縣改設福安市(縣級市)。
至1990年12月底,寧德地區行政公署除連江、羅源劃歸福州市管轄外,下轄寧德、福安兩市和柘榮、霞浦、福鼎、古田、壽寧、周寧、屏南等7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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