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義
在校期間,中國漢語辭彙,通常指適齡學生 在學校內所接受教育(素質教育)的那一段時間。
法律法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的(第二章 基本教育制度) 第十七條規定:
國家實行學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學校教育制度。其中,國小和國中就讀期間,學生的在校時間共為九年,也稱為九年義務教育。
1、學前教育,即幼稚園,兒童在校期間為三年;
2、初等教育,即國小,學生在校期間分別為六年;
3、中等教育,即國中和高中,學生在校期間普遍分別各三年,但不排除有些地區是國中四年的情況,值得注意的是中等職業教育(中專),也是屬於中等教育的範疇,只不過學生的在校期間則由原來的三年變為兩年;
4、高等教育,即大學或專科(大專),學生在校期間三至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