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絲綢,羊毛,棉,人造絲和短纖維,地毯和其他紡織地板覆蓋物,特別梭織面料和花邊,針織或鉤織物,所有各類衣物及衣服(不論是針織或鉤針或非針織),毛毯,床單和桌布,窗簾,紡織袋和包裝袋,發網,鉤針紡織帽子和頭飾等產品出口都必須做出口商註冊登記表土耳其使館認證。任何上述產品的土耳其進口商必須在公司所在地使館進行EXPORTER REGISTRY出口商註冊登記表土耳其使館認證。唯一可豁免註冊義務的條件是:單一海關入境申報數額毛重等於或小於5公斤。
備註:出口商註冊登記表土耳其大使館認證註冊證書的有效期為90天,證書不能用於一個以上的海關入境申報,也不能延長,證書不能移交給第三人。
EXPORTER REGISTRY FORM出口商註冊登記表土耳其使館認證
紡織品出口到土耳其現在土耳其海關要求出口商公司註冊資料必須到土耳其使館認證 既是EXPORTER REGISTRY出口商註冊登記表土耳其使館認證。
前來辦理“出口商登記表”認證的紡織服裝企業,需提交營業執照、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
登記表和稅務登記證影印件作為佐證材料,經我會授權機構審核無誤後出具商事
證明書,再送土耳其駐華使館或上海領館認證。
辦理“出口商登記表”認證的紡織服裝企業,需提交以下資料:
1、出口登記表一份(簽字蓋章)
2、企業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一份
3、企業稅務登記證副本一份
4、對外出口登記備案表複印件一份
5、介紹信一份(有固定格式需蓋章)
6、聲明一份(有固定格式需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