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指揮僉事

土指揮僉事,官名。明代設京衛、外衛指揮使司,置指揮僉事,地位低於指揮使和指揮同知,秩正四品。在少數民族聚居區,亦以此名義授當地首領,賜予銅印、誥命、冠帶,準世襲。使之謹守故土,統帥部眾,服從徵調,無相攜貳,依例進貢,不納賦。清代在甘肅省置8名,計碾伯縣3名,西寧縣2名,洮州府屬、平番縣屬、洮州卓尼堡各1名。其考核、承襲、革除、升遷、降調隸兵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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