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環境質量分級

土壤環境質量分級

土壤環境的分級主要是根據污染物在土壤中的殘留積累,對生物生存影響額度作為劃分為界限。

定義

土壤環境質量分級是指根據土壤中污染物的最高容許含量進行分級。

質量分類及分級標準

土壤環境質量分類

分級實狀圖分級實狀圖

根據土壤套用功能和保護目標,劃分為三類:

I類為主要適用於國家規定的自然保護區(原有背景重金屬含量高的除外)、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源地、茶園、牧場和其他保護地區的土壤,土壤質量基本上保持自然背景水平。

Ⅱ類主要適用於一般農田、蔬菜地、茶園果園、牧場等到土壤,土壤質量基本上對植物和環境不造成危害和污染。

Ⅲ類主要適用於林地土壤及污染物容量較大的高背景值土壤和礦產附近等地的農田土壤(蔬菜地除外)。

土壤質量基本上對植物和環境不造成危害和污染。

標準分級

一級標準為保護區域自然生態、維持自然背景的土壤質量的限制值。

二級標準為保障農業生產,維護人體健康的土壤限制值。

三級標準為保障農林生產和植物正常生長的土壤臨界值。

各類土壤環境質量執行標準的級別

各類土壤環境質量執行標準的級別規定如下:

Ⅰ類土壤環境質量執行一級標準;

Ⅱ類土壤環境質量執行二級標準;

Ⅲ類土壤環境質量執行三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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