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結構
正文
各種土地類型在某一區域中的組合方式、比例和彼此間相互聯繫所構成的分布格局,包括質的對比關係和量的對比關係兩方面。質的對比關係是指有哪幾種土地類型,其排列組合關係如何;量的對比關係是指各種土地類型所占的絕對面積和百分比。廣義的土地結構還包括土地利用類型和土地資源評價分等的組合結構。土地結構這一概念不僅為學術界所採用,而且在社會上也廣泛地被採用。通常所說的山區是“七山一水二分田”,黃土丘陵溝壑區是“一川二溝三坡四峁梁”,土地利用類型的“八山半水一分田、半分道路和莊園”等,便是區域土地結構的通俗說法。其中山地、水域、農田(即平地)等類型的差異和排列關係,構成土地結構的質的對比關係,“七、二、一”等比例關係構成土地結構的量的對比關係。土地類型的組合形式有多種,歸納起來可分為遞變型結構(圖1 )和重複型結構兩類(圖2 )。遞變型結構是指土地類型的空間分布按一定的方向或方位發生依次的變化,構成一定的系列。重複型結構是指土地類型的空間分布呈有規律的相間排列和重複分布,或在一種類型的背景上出現另一種類型的斑點狀分布,構成一定的復域或復區。實際上,經常出現的是上述這兩種結構的過渡形式或更複雜的交叉組合形式。 研究土地結構是自下而上進行自然區劃的基礎,也是合理利用土地資源,保證良性生態循環的前提,對於安排區域大農業構成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