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持續利用與農民福利提升的生態服務價值補償:理論計算與旅遊實現

土地持續利用與農民福利提升的生態服務價值補償:理論計算與旅遊實現

《土地持續利用與農民福利提升的生態服務價值補償:理論計算與旅遊實現》以生態旅遊開發帶動新農村建設實現了農地的生態租,地方政府退出征地收益分配並組織協調、村民有效參與並與投資商自由締約:書面征地契約、非正式的工作協定與隱性的“景區社區一體化”規劃安排。

內容簡介

《土地持續利用與農民福利提升的生態服務價值補償:理論計算與旅遊實現》隨著交通通信的發展、生態消費理念的興起和社會支付意願的增強,生態旅遊等市場化消費方式日趨增多,生態產權交易制度日趨成熟和完善,生態服務市場價值實現的交易成本也逐漸降低。

圖書目錄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選題依據
一、不可持續的土地利用現實
二、持續擴大的城鄉差距
三、新農村建設的契機
四、生態效應內部化與生態旅遊發展
第二節 國內外相關研究進展及評述
一、土地持續利用
二、生態系統服務功能及其價值評估
三、生態補償
第三節 問題的提出
第二章 生態效應內部化理論探索與實證方案
第一節 理論探索
一、外部性與公共品概念
二、基於“庇古稅”的環境效應內部化
三、對公共品與外部性理論的再認識
四、基於“交易費用”的生態效應內部化
五、生態效應內部化的現實意義
六、生態效應內部化的研究範式
第二節 研究方案
一、研究內容
二、研究路線
三、研究方法與數據來源
第三章 呼和浩特市土地利用的歷史變化與情景預測
第一節 案例區概況
一、自然概況
二、經濟社會發展
第二節 呼和浩特市土地利用現狀
一、土地利用類型劃分
二、土地利用結構現狀
三、主要土地類型的空間分布
第三節 呼和浩特市土地利用動態變化分析
一、土地利用結構動態變化
二、土地利用變化的空間差異
三、土地利用轉移矩陣的分析
第四節 呼和浩特市土地利用變化情景預測
一、基於馬爾柯夫鏈的情景預測
二、二次滑動平均法和線性回歸法情景預測
三、呼和浩特市土地利用和相關規劃方案情景
四、預測情景比較與政策啟示
第四章 呼和浩特市土地利用變化的生態效應評估與居民福利
第一節 區域土地利用變化的價值熵
一、價值熵的理論依據
二、價值熵的定義與演化分析
三、土地利用變化與價值熵
四、價值熵的計算方法
第二節 基於分類計總的呼和浩特市生態服務價值計算
一、原理與數學模型
二、各類生態系統服務價值的計算與參數選擇
三、呼和浩特市生態系統服務功能價值分析
第三節 基於價值係數調整的呼和浩特市生態服務價值計算
一、參考價值係數的功能性調整
二、參考價值係數的邊際性調整
三、呼和浩特市土地利用變化的物產服務價值計算
四、呼和浩特市土地利用的生態服務總價值
第四節 呼和浩特市生態足跡計算
一、生態足跡的理論與方法
二、呼和浩特市總體生態足跡計算
三、呼和浩特市生態足跡與生態資本耦合分析
第五節 價值熵與呼和浩特市居民生態福利
一、呼和浩特市價值熵計算
二、價值熵的理論意義與政策啟示
三、以生態補償最佳化價值熵
第五章 廣西道家村生態旅遊開發的土地徵用與農民福利
第一節 擴展的地租概念
一、土地利用變化的經濟學解釋
二、地租概念的擴展
三、農地的生態租
第二節 案例背景
一、道家村概況
二、生態旅遊開發過程與特色
三、旅遊開發的征地面積與問卷概況
第三節 農地徵用與農民福利
一、農地徵用的農戶現實福利
二、農地徵用的農民長期福利
第四節 農地生態租與道家村村民福利
一、農地生態租與村民福利
二、租值實現的契約結構
三、對契約結構的解釋
第六章 基於農戶參與的農地徵用與新農村建設
第一節 基於農戶參與的農地徵用博弈
一、農地徵用政策
二、征地的一般博弈
三、道家村征地博弈
第二節 農戶對征地與新農村建設的態度
一、道家村農地徵用中的問題
二、農戶對土地徵用的態度及影響因素分析
三、農戶對生計方式的選擇及影響因素分析
四、農戶對新農村建設的意願分析
第三節 道家村案例與新農村建設
一、新農村建設的背景與經驗
二、新農村建設的PSRP模型分析
三、道家村案例對新農村建設的啟示
第七章 基於生態旅遊的市場化生態補償機制與土地流轉制度
第一節 土地利用生態效應內部化的機制
一、呼和浩特市與道家村案例的啟示
二、基於交易費用的土地生態效應劃分
三、生態效應內部化的制度體系
第二節 生態效應內部化實現與農地流轉制度
一、農地流轉制度對生態效應內部化的影響
二、農地流轉制度的巨觀效應格局
第三節 農地流轉制度的演進
一、農地流轉制度改革的前景
二、農地流轉制度變遷的方向
第八章 結論、討論與展望
第一節 研究結論
一、案例實證
二、碑論探討
第二節 討論與展望
一、討論
二、研究展望
參考文獻
附錄1 土地利用變化轉移矩陣
附錄2 呼和浩特市二次滑動平均法和線性回歸法預測數據
附錄3 道家村生態旅遊開發案例調查問卷
後記

文摘

著作權頁:
插圖:
總之,明確劃分和科學評估農地當前對我國社會的多元服務價值,是制訂對農民、農業生態經濟補償,最佳化產業、人口和土地價值熵,進而提高社會福利的科學基礎。對呼和浩特市農地來說,隨著當前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的逐步建立,農地對農民教育、衛生等基本生存的保障價值已逐漸被替換;在靜態研究範疇下,不考慮農地的用途轉移價值補償。而且,由於農地的物產價值也已由市場補償,因此,只在評估農地的生態服務價值基礎之上,研究非物質性生態服務補償對價值熵的最佳化和對農民福利的改進。
(二)生態補償與價值熵最佳化
以呼和浩特市1987年、1995年、2000年和2005年的農業生態系統的非物質性生態系統服務功能的價值評估結果,插值得到近二十年該指標的年時間序列值,用這一結果對該市農業進行生態補償,並計算這一補償行為對呼和浩特市產業系統和人均產出價值熵的最佳化程度。以補償前後非農產業與農業價值熵比值和人均產出價值熵比值兩個指標分別進行分析。
研究結果表明,生態補償最佳化後呼市城鄉產業和人均產值的價值熵還存在一定差距,但最佳化效果顯著,有效縮小了城鄉、農業與非農產業的價值熵差。從產業比較來看(如圖4—30所示),1987年呼和浩特市非農產業與農業產出的價值熵比值為1.17,生態補償後這一比值為0.99,農業生態、經濟全部產值的價值熵高於非農產業,最佳化效果十分顯著。1987年後,隨著非農產業的快速發展,其價值熵值與農業之比呈逐年上升趨勢,雖然生態補償後有一定改善,但始終處於1.15~1.20這一區間,2005年補償後的比值超過1.20,達到1.21,說明產業發展差距逐步擴大,生態補償這部分價值熵最佳化作用逐漸減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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