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土地是地球陸地(包括水域)的表層,由土壤、岩石、水文、氣候、植被等組成的自然綜合體。作為人類生活和生產活動的基地,一切可利用的自然資源中最基本、最寶貴的資源,土地是人類創造物質財富的重要源泉和憑藉。土地的形成與發展主要取決於自然力的作用,同時也受人類活動的影響。在農業中,土地是基本的生產資料,既是農業生產活動的基地,又是農業生產的勞動對象和勞動手段。從某種意義上說,沒有土地就沒有農業。因此,合理地利用土地,對農業生產和國民經濟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特點
土地作為農業的基本生產資料,與其他生產資料相比有以下一些特點:①數量有限。其他生產資料大多是人類勞動創造的,土地則是自然過程的產物。人們通過勞動可以改良土地,影響土地的利用狀況,卻不能擴大土地的面積。人口的增長還使本來有限的土地相對地變得愈加短缺。這就決定了集約地利用土地的必要性。②位置固定。其他生產資料大多可以根據生產需要而移動,土地則有固定不變的空間位置,並且總是同特定的自然條件(地勢、地形、土壤、氣候等)和社會經濟條件(距城市遠近、勞動力多少、交通方便與否等)相聯繫,因而具有明顯的地域差異。這就決定了農業中的土地利用必須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則。③功能不可代替。其他生產資料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可以被更先進、更完備的生產資料所代替,而土地則一般地不能被任何其他生產資料所代替。④土地肥力可以再生。其他生產資料在使用過程中要逐漸磨損、陳舊以至報廢,而土地如能合理利用,其生產力不僅不會減退,還會得到提高。這就決定了土地永續利用的可能性和合理利用的必要性。當然,在不合理利用的情況下,如毀林開荒、濫墾草原、惡化土地生態環境等等,土地生產的性能就會退化和衰竭。
土地利用分類
根據土地的個別性狀或綜合性狀的相似性和差異性,一國或一地區將其全部土地劃分成若干類別。目的是便於切實掌握土地資源狀況,改善土地利用。根據土地的用途、經營特點、利用方式和地面覆蓋特徵,中國農業區劃委員會(1984)將土地分為8大類:①耕地。指種植農作物的土地,包括糧食作物用地、經濟作物用地、蔬菜地、間作果木地、輪歇地等。按灌溉條件可分為灌溉水田、望天田(無灌溉工程設施,主要依靠天然降雨的水田)、水澆地、旱地等。②園地。指經營多年生作物(包括草本和木本)的土地。包括果園、桑園、茶園、橡膠園、其他園地等。③林地。指生長喬木、竹類、灌木、沿海紅樹林等林木的土地。包括有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跡地(指森林經採伐或森林火燒後,5年內未更新的土地)、苗圃等。④牧草地。指生長草本植物為主,用於畜牧業的土地。包括天然草地、改良草地、人工草地。⑤居民點及工礦用地。包括城鎮農村居民點、獨立工礦用地、鹽田特殊用地等。⑥交通用地。分為鐵路、公路、農村道路、機場、港口、碼頭等用地。⑦水域。指陸地水域、灘涂和水利設施用地。包括河流、湖泊、水庫、坑塘、葦地、灘涂、溝渠、水工建築物、冰川及永久雪地等。⑧未利用土地。指還未利用的土地,包括在條件下難以利用於農業的土地。分為荒草地、鹽鹼灘、沼澤地、沙地、裸土地、裸岩與礫石地和其他未利用土地(包括高寒荒漠、苔原等)。 土地資源分布與利用現狀 人類已經利用和可以開發利用的土地的數量和質量稱土地資源。世界土地資源總面積(即地球陸地表層的面積)共有149.5公頃,按各洲面積的大小依次為亞洲、非洲、北美洲、南美洲、南極洲、歐洲、大洋洲。南極洲大陸幾乎被冰川覆蓋,尚無定居居民。其他各洲的土地資源分別歸屬各個國家所有。一個國家管轄範圍內的土地稱國土。據聯合國統計資料,世界各國國土總面積約133.9億公頃。1984年,世界耕地面積14.8億公頃,只占世界國土總面積的11.0%;森林和林地面積40.9億公頃,占世界國土總面積的30.5%;牧地面積31.5億公頃,占世界國土總面積的23.5%(表1)。各類土地的地區分布很不平衡。耕地主要分布在亞洲、歐洲和北美洲,占世界耕地總面積的3/4 。森林和林地主要分布於歐洲(包括蘇聯亞洲部分面積,下同)和南美洲,約占世界林地總面積的1/2。牧場草地非洲最多,占世界草地總面積的1/4,其次是亞洲,約占1/5。從各大洲各類土地的分布狀況看,亞洲(不包括蘇聯亞洲部分面積,下同)農、林、牧地三者比例相差不大;大洋洲和非洲以草地為多,林地次之,耕地最少;南、北美洲和歐洲則以林地為多,草地次之,耕地最少(表1)。
中國土地總面積約為 960萬平方公里(960000千公頃),僅次於蘇聯和加拿大,居世界第3位。全國山地面積約占土地總面積33%,高原占26%,盆地占19%,丘陵占10%,平原僅占12%。1986年各類土地的利用結構大體是:耕地約占土地總面積的10.0%,果、茶、桑、橡膠等園地占0.3%,林地占12.0%,牧地占33.2%,城鎮工交用地占7.0%,內陸水域包括海塗占3.0%,其他未利用的宜農宜林荒地荒山,難利用的石骨裸露地、沙漠、戈壁、寒漠、永久積雪及冰川等占34.4%。各類土地的分布也不平衡。90%以上耕地分布在東南部濕潤和半濕潤地區,現有耕地中質量較好的約占2/3,存在各種障礙因素的約占1/3。林地主要集中分布在東北和西南地區,約占全國的一半以上;廣大農區和牧區,特別是西北和華北地區,林地很少。草地則集中分布在西、北部乾旱、半乾旱地區,約占全國草地面積的86%以上,其中生產力低的荒漠和高寒草地約占60%以上。因缺水、缺井等原因尚未開發利用的草地約占西、北部乾旱、半乾旱地區草地面積的27%。在南部和中部各省、自治區的草山、草坡面積只占全國草地面積的8%,利用率僅20%。內陸水域的92%,分布在愛輝-蘭州-騰衝一線的東南部,其中可養魚的水面只占18.8%,已利用的尚不足2/3。 中國由於人口眾多,按人平均的土地資源相對低於世界平均數(表 2)。1985年全國人均占有土地面積不足14畝,只有世界平均數42.2畝的1/3。人均耕地1.4畝,僅及世界平均數4.6畝的1/3。人均林地1.7畝,是世界平均數12.9畝的13%。人均草地4.6畝,不到世界平均數9.9畝的一半。由於農墾歷史悠久,質量好的土地後備資源已為數不多,可供開墾種植農作物和人工牧草的僅約5億畝,其中質量較好的僅1.5億畝左右;質量較差的3.5億畝左右,包括鹽鹼地、沼澤地、紅黃壤山丘、高寒地、乾旱地和沿海灘涂等。 土地利用效果評價 農業中土地利用狀況是否合理,可從不同的方面進行評價。常用的主要指標有:①土地利用程度。通常用土地利用率,即已利用的土地面積占土地總面積的比例表示。已利用的土地包括直接生產用地(如耕地、園地、林地、牧地等)和間接生產用地(如道路、渠道及其他生產性建設用地)。衡量耕地利用程度的指標,通常用複種指數,即全年農作物的播種面積與耕地面積之比表示,可用來說明同一畝耕地上一年內平均收穫農作物的次數。②土地生產能力。通常用土地生產率,即單位面積土地上所能得到的產品產量或產值表示。③土地抗災能力。指可以抗拒乾旱、洪澇、風害等自然災害的能力,常用易受災害的土地總面積中具有灌溉排水條件的面積、防澇面積及其所占比重,以及森林覆蓋面積、林帶有效控制面積、水土保持面積及其比重等表示。④土地利用結構。以各類用地面積在土地總面積中所占的比重,或各項生產如農林牧副漁等部門用地面積在生產用地總面積中的比重,以及各種用地面積相互之間的比例關係表示,用於反映各生產部門的構成是否合理,是否有利於保持生態系統的平衡等。
合理利用
土地利用受自然條件、科學技術條件和社會經濟條件,特別是土地占有制度的制約。不同國家、不同地區有關土地利用的政策措施各不相同。一般是通過土地資源調查工作,查清土地資源的數量、質量以及土地被利用的現狀和潛力,經過科學評價,進行分等分級,在此基礎上確定合理利用土地的途徑和措施。這些措施一般包括:
①因地制宜地確定農業的部門結構和生產布局。主要是根據土地的自然、經濟條件,包括地勢、日照、氣溫、降水量以及土地本身的肥瘠,土地所在的位置、交通條件和所在地區的經濟狀況、物質技術水平等,抉擇生產、經營的門類及其比重,並著眼於防止生態環境惡化,促進生態系統的良性循環。
②集約利用土地,提高農業用地的生產能力。主要是用現代物質技術裝備農業,進行農業基本建設,採用先進農業技術措施,包括選育良種、合理耕作、施肥、防治病蟲害以及增加複種面積,發展多種經營等。世界上每人平均耕地較少的國家,如中國、荷蘭、英國、日本、比利時等,大多重視採用這些措施以提高其土地生產率。
③擴大農業用地。國家通過政府立法,對擴大農業用地給予支持和鼓勵,以促進有計畫地開墾宜農荒地,改造利用一切可利用的非生產用地。
④加強土地管理。國家通過立法、行政經濟等手段保障土地權益不受侵犯和保護土地資源免遭破壞。社會主義國家的土地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各類土地數量、質量、分布和利用情況的調查、統計,以及土地評價等;地籍管理,如進行土地權屬及其變更的登記,土地證的發放,土地糾紛的調處,徵用、撥用土地的審核以及對土地被徵用者的補償、安置等;土地資源的利用管理,對土地的開發利用、改良和保護進行科學規劃和檢查、監督,防止各種非農業生產性項目擅自侵占農用土地和農業利用中浪費、破壞土地資源的現象,維護良好的生態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