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倉水電站

土倉水電站,是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覆的《雲南省德宏州檳榔江(德宏段)水電規劃報告》的第三級電站。

土倉水電站

土倉水電站位於德宏州盈江縣新城鄉境內的檳榔江下遊河段,是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覆的《雲南省德宏州檳榔江(德宏段)水電規劃報告》的第三級電站。2004年12月31日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雲發改能源[2004]1208號文批覆了雲南省德宏州檳榔江土倉水電站工程項目建議書。
土倉水電站開發任務以發電為單一目標。電站安裝2台1.75萬千瓦立軸混流式水輪機組,總裝機容量3.5萬千瓦,保證出力0.825萬千瓦(單獨)/1.713萬千瓦(聯合),多年平均發電量為17960萬千瓦時(單獨)/21860萬千瓦時(聯合),裝機利用小時5131小時(單獨)/6246小時(聯合)。土倉水電站擋水建築物為混凝土重力壩,壩頂高程939.5米,最大壩高37.5米,壩頂長154.741米。電站正常蓄水位為932.5米,無調節能力。
電站工程總投資概算為13083.92萬元,靜態總投資為12417.20萬元,該項目單位千瓦投資為3738元/千瓦(動態),單位電量投資為0.729元/千瓦時(動態)。
德宏州檳榔江土倉水電站工程建設符合國家西部大開發及雲南省中小水電發展、培育以水電為主的電力支柱產業政策。盈江縣是德宏州水電資源的富礦區,建設土倉水電站對充分發揮德宏州和盈江縣水電資源優勢,培育以水電為主的電力支柱產業,實現以電代柴,維護生態環境,防止水土流失,加快德宏州“礦電結合”產業的發展, 緩解德宏州用電緊張局面,促進民族地區的經濟發展和邊疆穩定有著重要的政治和經濟意義。同意建設檳榔江土倉水電站工程。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本工程為四等工程,同意永久性主要建築物按4級設計,次要建築物按5級設計。首部樞紐按30年一遇洪水設計、200年一遇洪水校核。構築物按地震基本烈度Ⅶ度設防。
同意電站以110千伏電壓等級接入系統,具體方案應結合梯級電站的開發及電站供電範圍進行接入系統設計論證後確定。
本工程水庫較小,淹沒損失小,淹沒旱地1.8公頃、淹沒公路1.5公里;工程樞紐永久占地8.0公頃,生活基地永久占地0.8公頃。下階段應認真調查覆核水庫淹沒實物量及工程占地面積,按照國家及雲南省有關土地征占用補償規定,落實好水庫淹沒及土地征占用補償標準及補償費用,確保移民安置工作順利實施,給電站施工和電站運行創造良好的環境。
雲南省水利廳《關於對盈江縣檳榔江土倉水電站工程水資源論證報告書審查意見》(雲水政資[2005]2號),基本同意該項目水資源利用及保護措施,電站開發合理並有效利用了水資源。
雲南省環境保護局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書(雲環許準[2005]4號),對《雲南省德宏州盈江縣檳榔江土倉水電站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審批意見為準予許可。
雲南省水利廳《關於德宏州盈江縣檳榔江土倉水電站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初步設計報告書的批覆》(雲水水保[2004]145號),同意該項目水土保持方案。電站的建設將對生態環境和水土流失得到有效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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