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
1900年4月14日,比利時、美國、法國、義大利、瑞士等五國的腳踏車協會,在法國巴黎組成國際腳踏車聯盟。
到了1965年,在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當時的奧運較偏業餘)的壓力下,國際腳踏車聯合會建立了兩個次要組織,分別是國際業餘腳踏車協會(英語:International Amateur Cycling Federation,法語:Fédération Internationale Amateur de Cyclisme,簡稱FIAC)與國際職業腳踏車協會(英語:International Professional Cycling Federation,法語:Fédération Internationale de Cyclisme Professionnel,簡稱FICP),並與旗下的兩項協會進行溝通協調。
當時,國際業餘腳踏車協會是設在羅馬,有127個會員組織橫跨五大洲,勢力比其他兩組織要大,並且主要是以東方集團的國家所組成的業餘組織居多,主力全部放在奧林匹克運動會;國際職業腳踏車協會則是在盧森堡,在某些比賽或場合中,和國際業餘腳踏車協會相抗衡;國際腳踏車聯盟則是在瑞士日內瓦。
直到1992年,國際腳踏車聯盟重新再把當初建立的兩個次要組織整合,並將其成為所屬的旗下組織,此外,總部也遷到鄰近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的洛桑。
2002年4月14日,國際腳踏車聯盟除了遷移總部到瑞士艾高之外,更在總部附近成立世界腳踏車中心(World Cycling Centre)與建立專屬的室內腳踏車賽車場,以作為培訓精英選手、教育訓練、舉辦大型比賽時使用。
歷任主席
姓名 | 所屬國家 | 就任期間 |
艾米爾‧布克拉(Emile de Beukelaer) | 比利時 | 1900年─1922年 |
雷翁‧布雷頓(Léon Breton) | 法國 | 1922年─1936年 |
馬克思‧柏吉(Max Burgi) | 瑞士 | 1936年─1939年 |
奧班‧柯林根(Alban Collignon) | 比利時 | 1939年─1947年 |
阿奇爾‧瓊納德(Achille Joinard) | 法國 | 1947年─1958年 |
亞德里亞諾‧羅多尼(Adriano Rodoni) | 義大利 | 1958年─1981年 |
路易斯‧普格(Luis Puig) | 西班牙 | 1981年─1990年 |
海恩‧維布魯根(Hein Verbruggen) | 荷蘭 | 1991年─2006年 |
派翠克‧麥魁德(Patrick McQuaid) | 愛爾蘭 | 2006年- |
組織結構
國際自聯的任務是發展各種形式的業餘腳踏車運動;制訂規則;領導和監督該項運動;鼓勵協會會員參加奧運會,改善協會會員的相互關係和加強聯繫。國際自聯的最高權力機構是代表大會,採取代理表決制,即通過42名代表進行表決。名額分配如下:非洲7人、美洲9人、亞洲9人、歐洲14人、大洋洲3人。大會每年召開一次。
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管理委員會行使權力。該委員會由國際自聯主席、其他9名由大會選出的人士,再加上5大洲聯合會的主席共15人組成。選舉產生的10人中至少7人應來自歐洲。執委會由主席1人、副主席3人和管理委員會中負責行銷的1名委員共5人組成。國際自聯現任主席是荷蘭人維爾布魯根(Hein Verbruggen)。 管理委員會可根據需要設立專門委員會,並規定各專門委員會的職責。現專門委員會有技術委員會、醫務委員會、興奮劑檢測委員會、申訴委員會等。
洲際協會與組織
UCI的裁判群依照各洲不同的分布,而由各會員國組成的洲際腳踏車聯邦組織,包括:
亞洲腳踏車總會
歐洲腳踏車聯盟
大洋洲腳踏車總會
泛美腳踏車聯盟
非洲腳踏車聯盟
此外,在各洲際間的組織下也包含各會員國組成的腳踏車協會。
UCI ProTour委員會
以負責掌管UCI ProTour為主的獨立委員會,並不會介入各洲際的比賽,目前主席為維多李奧‧亞多尼(Vittorio Adorni)。
管理委員會
是UCI重要的決策層,負責UCI相關競賽的運作決策。
賽事委員會
依照各種比賽的不同,所組成的委員會,目前共17個旗下部門進行運作(包含教育訓練部門),而UCI洲際巡迴賽正是由此單位進行統籌的。
教育訓練
2002年4月14日,世界腳踏車中心成立,並獲得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認可,作為培育國際級腳踏車手、裁判、教練的地方,且針對不同的對象,設計不同的訓練課程。此外,世界腳踏車中心也在2002年起,開始資助各國的腳踏車協會,進行各地的人才培訓。
管理服務組織
執行管理委員會決策的相關規章,並與退役的精英腳踏車手進行聯繫的服務。
仲裁群
分為技術顧問(Technical Delegate)與裁判群(Commissaire),前者以協助監督賽事之仲裁與判決為主,通常也會在比賽中建立“仲裁委員會”,後者則是進行比賽的判決,當判決無法進行最終結果時,則交由仲裁委員會進行處理
參賽隊伍分級制度
依照國際腳踏車聯盟在2005年公布的新制度中,針對參賽團隊等級,共分為五級:
UCI ProTeams:可獲得UCI ProTour四年參與許可權,資格審核為每四年一次,目前全球僅有20個車隊拿到這項資格。
UCI職業洲際車隊(UCI Professional Continental Teams):每年審核資格一次。
UCI 洲際車隊(UCI Continental Teams):隊員內可有非職業選手的參與,必須透過各國的腳踏車協會提出申請,且各國每年只能提報15隊。而在該團隊中,限制年齡必須在28歲以下,並且該團隊多數選手的國籍,也必須來自該申請國,隊員數目也被限制為8─16人之間。
國家隊:由各國腳踏車協會自行籌組與選拔。
地區和俱樂部隊:類似UCI洲際車隊(UCI Continental Teams),必須由各國腳踏車協會管理。
賽事分布
公路賽
男子公路賽
1998年─2004年,UCI世界盃公路賽正式舉辦,並將以往舉辦的一日職業公路賽,改制成季節性的比賽,而此項比賽後來被UCI職業巡迴賽取代,並且,UCI職業巡迴賽還融入了UCI三大賽事(環法腳踏車賽、環意腳踏車賽、環西腳踏車賽)與其他重要賽事等。
為了擴展參賽人口與全球各地的職業腳踏車公路賽知名度,國際腳踏車聯盟也推展了洲際性的比賽,稱之UCI洲際巡迴賽(UCI Continental Circuits),並且在各地舉行。
女子公路賽
自1959年起,開始設定世界女子公路腳踏車賽,並於1994年,將女子公路計時冠軍融入後來改制的世界女子公路腳踏車錦標賽,並且形成例行的季賽。
賽事分級制度
針對UCI洲際巡迴賽,國際腳踏車聯盟將比賽等級依照規模與重要性,分成:Hors Class(超級,縮寫為HC)、一級與二級。
場地賽
以繞圈的方式進行,並且依照性別不同也有相對應的比賽,成績采計有分個人與團體,目前此類比賽是以UCI場地腳踏車錦標賽最為著名。
腳踏車越野賽
近似於登山車賽,但此項比賽通常在冬季進行,地點多選在崎嶇不平的路面進行,目前以UCI世界盃腳踏車越野賽最為著名,而此項比賽現已被UCI腳踏車越野世界錦標賽給取代。
登山車賽
UCI 舉辦的登山車暨攀岩車世界錦標賽,是每年登山車界最重要且最有名的賽事,賽制包含越野賽(Cross-Country)、四人土坡競速(4-Cross,又稱4X)、速降賽(Downhill),並且由多項攀岩車與登山車相關的世界錦標賽所組成,而此項年度舉辦的比賽,最早是於1991年首度開辦。
極限腳踏車賽
1996年,UCI世界盃極限腳踏車系列賽(UCI BMX World Cup)開辦,於2000年吹熄燈號。後來,因為賽制的大幅修正,2003年9月19日起,UCI極限腳踏車超級越野賽(UCI BMX Supercross World Cup)正式舉辦,並取代之前的世界盃極限腳踏車系列賽。
而比賽場地也改成在室內,場地內設有特殊設計的障礙坡道,提供參賽者展現跨越障礙、跳躍、飛速的高階技巧。
室內腳踏車賽
在室內進行的比賽,有腳踏車球(Cycle Ball)競賽與花式腳踏車(Artistic cycling)競賽,但是並未包含極限腳踏車賽,場地賽雖然也有室內進行的比賽,但並未包含在UCI室內腳踏車錦標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