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資訊
書 名: 國際經濟法練習題集-(第二版)(21世紀法學系列教材配套輔導用書)
作 者:韓立余主編
出版時間: 2009-2-1
ISBN: 9787300102719
頁數:221頁
字數:397000千字
版次:2
裝幀:平裝
開本: 16開
定價: 19.80 元
內容簡介
《國際經濟法練習題集(第二版)》的主要編寫者,多年來一直從事國家司法考試、研究生入學考試和其他全國性考試的命題工作,積累了一定的命題經驗,對於國際經濟法這一學科的重點、難點、考點有比較清楚的了解。相信《國際經濟法練習題集(第二版)》對法學院在校學生和其他考生有積極的幫助。本題集提供的練習題,只是通過一定的角度或形式反映《國際經濟法》的相關內容。它並不代表或窮盡國際經濟法的所有試題或內容。但本題集提供的練習題可以舉一反三,題型可以相互轉換。它有助於對國際經濟法內容的掌握。為了方便學習,本題集的所有練習題都附有參考答案。但必須強調的是,所有答案都是參考性的。在應對將來的考試時,需要結合試題的具體要求,根據內容、題型、考點、角度,進行針對性的、充分的、全面的回答。盲目照抄照搬,不會產生好的效果。
目錄
第一章國際經濟法概論
第二章國際經濟法的主體
第三章國際貨物買賣法
第四章國際貨物運輸與保險
第五章國際支付
第六章國際技術貿易
第七章服務貿易總協定
第八章國際貿易管理法
第九章國際投資法概述
第十章資本輸入國的外國投資法制
第十一章資本輸出國的海外投資法律制度
第十二章保護國際投資的國際法制
第十三章國際貨幣金融法概論
第十四章國際融資法律制度
第十五章國際稅收法律制度概述
第十六章稅收管轄權
第十七章避免國際重複徵稅與重疊徵稅的方法
第十八章國際逃稅與避稅
第十九章國際經濟貿易爭議解決法律制度概述
第二十章國際商事仲裁
第二十一章世界貿易組織的爭議解決機制
第二十二章國家與他國國民之間經濟貿易爭議的解決
綜合測試題(一)
綜合測試題(二)
綜合測試題(三)
……
文摘
第一
最惠國待遇。根據該原則,對於協定項下的任何措施,各成員國應立即和無條件地給予任何其他成員國的服務和服務提供者以不低於其給予任何其他國同類服務和服務提供者的待遇。無論協定的某一成員國給予哪一國以任何有關服務貿易方面的優惠措施,其他成員國立即享有該優惠。但是給予最惠國待遇的義務可以在一定的條件下豁免,而且最惠國待遇義務的規定不妨礙毗鄰國間的優惠。
第二
透明度。為公平競爭、貿易自由的目的,國內慣例規章應向各成員公開,包括影響服務貿易的所有法律、法規和行政管理措施的具體信息及其修改。對於任何其他成員國對該信息的疑問應迅速答覆。但如資料的公開會影響該國的公共利益,則該義務可豁免。
第三
相互承認標準。一成員國可承認某一特定國家的教育或經歷、已滿足的要求以及所頒發的許可和證明。GATS成員國問應通過雙邊協定或自動許可方式予以認可,並且逐步制定和推行認可的統一國際標準和服務的統一標準。
第四
壟斷和專營服務提供者及其他限制競爭的商業慣例。各成員國應確保在其境內的任何壟斷服務提供者,在相關市場上提供壟斷服務方面不得違反最惠國待遇及作出的具體承諾。即在其壟斷或專營範圍之外提供服務時,不得濫用其壟斷專營優勢地位。
第五
一般義務例外和國家安全例外。儘管有最惠國待遇義務的存在,GATS允許成員採取貿易管制措施。該例外需滿足兩項要求:一是該措施在國家間不構成武斷的或不公正的歧視或構成對服務貿易的變相限制。二是該措施需用於維護公共道德和公共秩序,保護人類、植物、動物的生命或健康所必需。除此外還包括安全例外。
4.在《服務貿易總協定》中,國民待遇屬於一國的具體承諾範圍,僅限於列入承諾表的部門,並在遵照其中所列條件和資格的前提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