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全世界各國大約有50萬人以浮士德球做為休閒或競賽的活動。歷史
歷史上第一次提到浮士德球是在公元240年左右,羅馬皇帝戈爾迪安三世提到這種球賽。義大利人安東尼奧·瑪哈斯在公元1555年以義大利文詳述整個浮士德球的規則。到了1786年普魯士人歌德旅行至義大利,在其日記中亦提及浮士德球比賽的種種事跡。19世紀末德國人韋伯再把義大利版的規則翻譯成德文。浮士德球從1893年起即成為最受德語系國家歡迎的運動項目之一,並且在歐洲地區緊臨德語系國家地區如奧地利、瑞士、義大利,以及德裔移民的國家如南非、那米比亞、美國、和南美洲國家如巴西、阿根廷、巴拉圭等等。浮士德球是一種團隊性運動。比賽是由兩隊隊員(每隊5人)在球場中相互對抗,在球場中央有一條明顯的標線以及懸掛於高度2公尺的球網(男子組)以及高度1.9米 的球網(女子組),將球場分為兩個半場。每個比賽隊伍的目標是利用傳、接與扣殺等方式,使球越過球網,讓對方無法成功回擊。比賽雙方連續對打到有一方發生失誤為止。當比賽隊伍發生一次失誤時,則判對隊獲得1分。比賽賽制可采三局二勝制、五局三勝制或以時間終了的比數判定勝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