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業餘腳踏車聯盟

國際業餘腳踏車聯盟

1965年國際業餘腳踏車協會(FIAC)和國際職業腳踏車協會(FICP)成立,並同國際業餘腳踏車聯盟有同樣的地位。 國際業餘腳踏車協會在義大利的羅馬;國際職業腳踏車協會在盧森堡;國際業餘腳踏車聯盟在瑞士的艾高。 賽事國際自聯舉辦的主要比賽有奧運會腳踏車賽、世界腳踏車錦標賽、世界青年腳踏車錦標賽等。

歷史

1815年,世界上第一輛腳踏車出現在法國,它沒有中軸和腳蹬,騎車人和行走一樣,藉助腳蹬地的反作用力,使車輪向前滾動。1869年,法國人瑪金在前輪上加了腳蹬,騎起來省力氣,速度也加快了。到1890年,英國一個醫生把實心輪胎改為充氣輪胎,減少了與地面的摩擦力,又一次提高了速度。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經過多次重大改革才逐漸演變為現代式樣的腳踏車。1895年首屆世界場地腳踏車錦標賽舉行,在1896年第一屆奧運會上,腳踏車運動即被列入正式比賽項目。除奧運會外,國際間每年還舉行一屆男女錦標賽、男子青少年錦標賽、多日賽及洲、地區級比賽等。
腳踏車運動在19世紀風靡歐洲,1892年成立了由英國人控制的國際腳踏車運動員協會(ICA),由於利益衝突,協會內部關係緊張。1900年4月14日由法國腳踏車協會發起,並在義大利、瑞士、美國和比利時等國的支持下成立了國際業餘腳踏車聯盟,保加利亞、法國、義大利、瑞典和美國成為首批會員。該組織逐漸成為世界腳踏車運動的領導力量,現有170個協會會員。
1927年首屆世界公路腳踏車錦標賽舉行;1950年首屆世界腳踏車越野錦標賽舉行。1965年國際業餘腳踏車協會(FIAC)和國際職業腳踏車協會(FICP)成立,並同國際業餘腳踏車聯盟有同樣的地位。國際業餘腳踏車協會在義大利的羅馬;國際職業腳踏車協會在盧森堡;國際業餘腳踏車聯盟在瑞士的艾高。

任務

國際自聯的任務是:發展各種形式的業餘腳踏車運動,制訂規則,領導和監督該項運動,鼓勵協會會員參加奧運會,改善協會會員的相互關係和加強聯繫。

組織

國際自聯的最高權力機構是全體代表大會,採取代理表決制,即通過42名代表進行表決。名額分配如下:非洲7人、美洲9人、亞洲9人、歐洲14人、大洋洲3人。大會每年召開一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管理委員會行使領導權力。該委員會由國際自聯主席和其他9名由大會選出的人士,再加上5大洲聯合會的主席共15人組成。選舉產生的10人中至少7人須來自歐洲。執委會由主席1人、副主席3人和管理委員會中負責行銷的1名委員共5人組成。國際自聯現任主席是荷蘭人費布呂根。
管理委員會可根據需要設立專門委員會,並規定各專門委員會的職責。現專門委員會有技術委員會、醫務委員會、興奮劑檢測委員會、申訴委員會等。國際自聯下設非洲、美洲、亞洲、歐洲和大洋洲5個地區聯合會。

賽事

國際自聯舉辦的主要比賽有奧運會腳踏車賽、世界腳踏車錦標賽、世界青年腳踏車錦標賽等。

會員

國際業餘腳踏車聯盟會員有:阿富汗、荷屬安的列斯、阿爾巴尼亞、阿爾及利亞、安道爾、安哥拉、安提瓜和巴布達、阿根廷、亞美尼亞、阿魯巴、澳大利亞、奧地利、亞塞拜然、巴哈馬、孟加拉國、巴貝多、蒲隆地、比利時、貝寧、百慕達、波士尼亞和黑塞哥維那、貝里斯、白俄羅斯、玻利維亞、巴西、巴林、汶萊、保加利亞、布吉納法索、中非、加拿大、開曼群島、剛果、智利、中國、象牙海岸、喀麥隆、哥倫比亞、葛摩、哥斯大黎加、克羅地亞、古巴、賽普勒斯、捷克、丹麥、多米尼加、厄瓜多、埃及、厄利垂亞、薩爾瓦多、西班牙、愛沙尼亞、衣索比亞、斐濟、芬蘭、法國、加彭、甘比亞、英國、喬治亞、德國、加納、希臘、格瑞那達、瓜地馬拉、幾內亞、關島、蓋亞那、海地、香港、宏都拉斯、匈牙利、印度尼西亞、印度、愛爾蘭、伊朗、伊拉克、以色列、美屬維京群島、義大利、牙買加、約旦、日本、哈薩克斯坦、肯亞、吉爾吉斯斯坦、韓國、沙烏地阿拉伯、科威特、寮國、拉脫維亞、利比亞、聖露西亞、賴索托、黎巴嫩、列支敦斯登、立陶宛、盧森堡、澳門、馬達加斯加、摩洛哥、馬來西亞、馬拉威、摩爾多瓦、墨西哥、蒙古、馬其頓、馬里、馬爾他、黑山、摩納哥、模里西斯、緬甸、納米比亞、尼加拉瓜、荷蘭、尼泊爾、奈及利亞、尼日、挪威、紐西蘭、阿曼、巴基斯坦、巴拿馬、巴拉圭、秘魯、菲律賓、波蘭、葡萄牙、朝鮮、波多黎各、卡達、羅馬尼亞、南非、俄羅斯、盧安達、塞內加爾、塞席爾、新加坡、聖基茨和尼維斯、塞拉里昂、斯洛維尼亞、聖馬利諾、索馬里、塞爾維亞、斯里蘭卡、聖多美和普林西比、蘇丹、瑞士、蘇利南、斯洛伐克、瑞典、敘利亞、泰國、土庫曼斯坦、東帝汶、多哥、中華台北、特立尼達和多巴哥、突尼西亞、土耳其、阿聯、烏干達、烏克蘭、烏拉圭、美國、烏茲別克斯坦、委內瑞拉、越南、聖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葉門、尚比亞、辛巴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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