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來
每年的12月9日是聯合國確定的國際反腐敗日,簡稱國際反腐日。
為有效預防和打擊腐敗問題在世界各國的不斷蔓延,2003年10月31日,第58屆聯合國大會通過了《聯合國反腐敗公約》。同年12月9日至11日,聯合國在墨西哥梅里達舉行國際反腐敗高級別會議,正式簽署《聯合國反腐敗公約》。此後,聯合國決定將每年的12月9日確立為國際反腐敗日。
2005年12月14日,《聯合國反腐敗公約》正式生效,成為聯合國歷史上第一個指導國際反腐敗鬥爭的法律檔案,為世界性的反腐敗鬥爭以及國際反腐敗合作提供了國際法依據與保證。截止2011年12月,全球已有140個國家簽署了該公約。
目的
紀念《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的簽署和喚起國際社會對腐敗問題的重視與關注。
呼籲世界各國舉行相關宣傳活動,倡導“幫助消除腐敗是每個人應盡職責”的理念。
腐敗危害
腐敗在全世界範圍內普遍存在,所有國家,不管大小和貧富,都存在著腐敗現象。腐敗既是經濟問題,也是政治和社會問題。腐敗侵蝕法治,損害著政府的合法性,同時也削弱了政府遏制腐敗的能力。腐敗還會造成投資減少,並為有組織犯罪和恐怖主義提供了滋生的溫床。它嚴重威脅著一個國家的發展與穩定,是一種對社會產生廣泛腐蝕作用的“隱性惡疾”。
世界銀行統計數據顯示,在已開發國家和不已開發國家中,每年支付的賄金超過1萬億美元。腐敗對開發中國家尤具破壞性,是阻礙脫貧和經濟發展的重要因素。許多針對貧困國家和地區的援助和發展計畫都因當地猖獗的腐敗行為而收效甚微。因此,打擊和消除腐敗行為迫在眉睫。
歷年主題
2009年:別讓腐敗扼殺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