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容
國防交通動員是指在全國或部分地區調集交通力量,全力保障戰爭需要的緊急行動。國防交通動員,通常在國家動員領導機構的統一領導下,由國防交通主管機構組織,協同政府、軍隊有關部門共同實施。國防交通動員準備包括,在平時制定完備的國防交通動員的法規和計畫,健全國防交通機構和機制,建立國防交通保障隊伍,儲備必要的國防交通物資和器材等。
國防交通動員,通常在國家動員領導機構的統一領導下,由國防交通主管機構組織,協同政府、軍隊有關部門共同實施。國防交通動員是指在全國或部分地區調集交通力量,全力保障戰爭需要的緊急行動。國防交通動員準備包括,在平時制定完備的國防交通動員的法規和計畫,健全國防交通機構和機制,建立國防交通保障隊伍,儲備必要的國防交通物資和器材等。
國防交通動員是指在全國或部分地區調集交通力量,全力保障戰爭需要的緊急行動。國防交通動員,通常在國家動員領導機構的統一領導下,由國防交通主管機構組織,協同政府、軍隊有關部門共同實施。國防交通動員準備包括,在平時制定完備的國防交通動員的法規和計畫,健全國防交通機構和機制,建立國防交通保障隊伍,儲備必要的國防交通物資和器材等。
是國家或政治集團由平時狀態轉入戰時狀態,統一調動人力、物力、財力為戰爭服務所採取的措施。簡稱動員。又稱戰爭動員。通常包括武裝力量動員、國民經濟動員、科學...
國防動員 戰爭動員 現代戰爭2003年9月11日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令第391號公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概述 目錄為了加強國防動員建設,提高國防動員能力,保障國防動員工作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動員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條例 條例說明 修改報告 相關報導 相關新聞第359號《湖北省民用運力國防動員辦法》已經2013年5月27日省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3年8月1日起施行。
民用運力國防動員 第一章 總則 第四章 補償撫恤與經費保障 第五章 法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動員法》為了加強國防建設,完善國防動員制度,保障國防動員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國家的主權、統一、領土完整和安全,根據憲法,制定的法律。...
頒布命令 目錄內容《江西省國防動員辦法》已經2003年5月30日省人民政府第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
發布信息 細則第十八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國防交通主管機構應當根據本級民用運力國防動員預案的要求,對預征民用運力進行動員編組。 第二十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國防交通主管機構應...
2012年12月3日湖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
實施辦法 修改情況的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