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泰人壽如意三喜兩全保險產品介紹
產品全稱:國泰人壽如意三喜兩全保險
產品類型:主險
險種類別:終身壽險
所屬公司:國泰人壽保險有限責任公司
投保年齡:出生滿30天至交費期滿不超過70周歲
繳費方式:10、20、30年期
保險期限:歲滿型:至99周歲
二、國泰人壽如意三喜兩全保險保障責任
1.身故或第一級殘疾保險金:
給付按下列3項計算方式所得金額最大者:
(1)保額1倍扣除應領的敬老保險金。
(2)身故日或第一級殘疾診斷確定日之現金價值。
(3)應交年交保險費的1.1倍扣除應領生存保險金及敬老保險金總額。
2.退還未到期保費:
於交費期間內身故,另加計按日數比例計算當期已交付之未到期保險費。
3.殘疾關懷保險金:
因疾病或意外致成一至七級殘疾時,按保單上所記載的保險金額為準,依殘疾等級比例給付。
4.生存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自投保日起,每屆滿三周年之契約生效對應日仍生存者,本公司按下列規定給付生存保險金:
(1)第一次至第五次:給付保險金額之百分之六。
(2)第六次至第十次:給付保險金額之百分之九。
(3)第十一次以後:給付保險金額之百分之十二。
5.敬老保險金:
被保險人年齡到達70、80或90周歲之契約生效對應日仍生存時,給付保險金額之百分之二十。
6.祝壽保險金:
於本契約有效期間且年齡到達99周歲之契約生效對應日仍生存時,給付保額的40%。
7.生命末期保險金:
以當年度身故或第一殘疾保險金額的百分之五十(最高以人民幣十萬元為限)給付。生命 末期保險金給付後,本契約保單上所載保險金額及其相關之保險費及現金價值等皆按比例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