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發明電【2003】2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畫單列市國家稅務局:
今年春季以來,我國部分地區流行“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給人民健康和經濟發展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威脅和影響。截至今年4月底,全國共辦理出口退稅(不含免抵調庫,下同)234.95億元,占頭4個月總局已分配退稅計畫260億元的90.36%。出口退稅的及時退付,有力地促進了外貿出口的增長。
但仍有個別地區的出口退稅進度偏慢。鑒於此,為積極化解“非典”給外貿出口帶來的消極影響,支持外貿出口,現就有關出口退稅問題通知如下:
一、各級國稅機關要堅決按照中央、國務院有關“一手抓防治非典,一手抓經濟建設”的指示精神,在目前這一特殊時期,更要認真做好出口退稅工作,在退稅單證真實齊全、相關電子信息核對無誤的情況下,加快出口退稅進度,儘可能減少“非典”疫情對外貿出口的影響。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畫單列市國家稅務局要儘快將總局已分配下達的出口退稅計畫分配、下達給地市級國家稅務局並及時退付給出口企業,不得留滯不用或待時而退。
二、各地要科學合理的使用現有的出口退稅計畫,優先辦理重點出口企業的出口退稅,提高其出口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化解因“非典”給我國外貿帶來的不利影響。
三、目前出口退稅進度較慢的地區,將別是天津市、內蒙古自治區等至今退稅進度低於或只達到退稅計畫50%的地區,要採取切實措施,加快出口退稅進度。對因人為因素造成退稅進度緩慢、影響外貿出口的,要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
四、總局將結合各地退稅進度情況,分配下達今後的出口退稅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