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東麗區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東麗區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東麗區稅務局,由原天津市東麗區國家稅務局、原天津市東麗區地方稅務局合併而成。 2018年7月5日,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東麗區稅務局舉行掛牌儀式,原天津市東麗區國家稅務局、原天津市東麗區地方稅務局正式合併。區委副書記、區長孔德昌,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稅務局聯合黨委委員、副局長劉建強出席掛牌儀式。

主要職能

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東麗區稅務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工作。

(二)負責貫徹執行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並結合本區實際情況,具體組織實施。組織落實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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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負責研究擬定本單位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年度計畫,落實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預算目標。負責本單位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會統核算工作。組織開展收入分析預測。

(四)負責開展稅收經濟分析和稅收政策效應分析,為市局和區委、區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五)負責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徵收管理。組織實施稅(費)源監控和風險管理,加強大企業和自然人稅收管理。

(六)負責組織開展納稅服務、稅收宣傳工作,保護納稅人、繳費人合法權益。承擔涉及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七)負責所轄區域內國際稅收和進出口稅收管理工作,組織反避稅調查和出口退稅事項辦理。

(八)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各類發票管理。負責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票證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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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負責組織實施本單位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設和數據治理工作。

(十)負責本單位內部控制機制建設工作。

(十一)負責本單位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加強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承擔稅務人才培養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單位績效管理和幹部考核工作。

(十二)負責本單位機構、編制、經費和資產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市局和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註:相關社保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管職責劃轉準備工作還在進行中。

辦公機構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東麗區稅務局掛牌工作方案》要求,在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東麗區稅務局掛牌成功後,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東麗區稅務局躍進路辦公區、原天津市東麗區國家稅務總局張貴莊稅務所辦公區、原天津市東麗區國家稅務局金鐘稅務所辦公區、原天津市東麗區地方稅務局金鐘稅務所辦公區、原天津市東麗區國家稅務局軍糧城稅務所辦公區、原天津市東麗區地方稅務局軍糧城稅務所辦公區全部完成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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