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起草或參與起草有關非居民、境外所得及其他國際稅收法律法規草案、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非居民企業所得稅以及與執行稅收協定有關的個人所得稅的征管制度。
(三)參與擬訂中國居民境外投資和勞務稅收服務制度、辦法。
(四)研究、擬訂並完善國際稅收協定工作文本,承辦稅收協定、協定的談判、草簽、解釋和執行工作;協商解決締約雙方居民(國民)的有關稅務問題;參與稅收國際規則的制定;組織協調各類國際條約、經貿協定(世貿組織協定和議定書除外)中的涉稅事項,處理國際稅務爭端。
(五)擬訂並組織實施特別納稅調整工作制度和業務規程,承辦與國家(地區)間特別納稅調整有關的協定談判和草簽工作,開展與稅收協定締約對方的雙邊或多邊磋商。
(六)承辦國際稅收情報交換協定和國際稅收徵收協助協定的談簽、解釋和執行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稅收情報交換操作規程等規範性檔案,承擔與國際稅收征管協作有關的工作。
(七)組織協調與各類國際組織和區域性稅收組織的合作交流;承辦國際技術援助項目的計畫、磋商、執行、管理和評估工作;組織總局機關和稅務系統境外培訓和實習工作。
(八)擬訂並組織實施總局機關、國稅系統外事計畫、外事管理制度;承辦總局機關和國稅系統的出訪、來訪接待等外事及台港澳事務管理工作;管理總局外事經費。
(九)承擔國際稅收管理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的對外宣傳,編制國際稅收宣傳資料。
(十)承辦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的翻譯和審校工作。
(十一)承辦涉及台港澳稅收問題的協調工作。
(十二)辦理總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班子
司 長:王小平
副 司 長:廖體忠
副 巡 視 員:彭 寧
內設機構
國際稅務司設綜合處、國際稅收協定處、反避稅處、非居民稅收管理處、國際稅收征管協作處、外事處、台港澳處、國際合作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