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

2018年6月15日,根據《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的部署要求,北京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正式合併成立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

基本信息

成立背景

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的決策部署,在前期做好統一思想、頂層設計、動員部署等工作的基礎上,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級以及計畫單列市國稅局、地稅局合併且統一掛牌,標誌著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邁出階段性關鍵一步。

根據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總體安排,稅務系統機構改革將按照先掛牌再“三定”、先把省局改革做穩妥再紮實推進市局及縣局改革、先合併國稅地稅機構再劃轉社保費和非稅收入征管職責的順序推進。

歷史沿革

2018年6月15日上午,新組建的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舉行掛牌儀式,標誌著原北京市國家稅務局、北京市地方稅務局正式合併。國家稅務總局黨組書記、局長王軍和市委副書記、市長陳吉寧共同為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揭牌。

主要職責

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工作。

(二)負責貫徹執行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組織落實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三)負責研究擬定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中長期規劃,參與擬定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預算目標並依法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會統核算工作。組織開展收入分析預測。

(四)負責開展稅收經濟分析和稅收政策效應分析,為國家稅務總局和市委、市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五)負責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徵收管理。組織實施稅(費)源監控和風險管理,加強大企業和自然人稅收管理。

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

(六)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納稅服務、稅收宣傳工作,保護納稅人、繳費人合法權益。承擔涉及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七)負責所轄區域內國際稅收和進出口稅收管理工作,組織反避稅調查和出口退稅事項辦理。

(八)負責組織實施所轄區域內稅務稽查和社會保險費、有關非稅收入檢查工作。

(九)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各類發票管理。負責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票證管理。

(十)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設和數據治理工作。

(十一)負責本系統內部控制機制建設工作,開展對本系統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及上級工作部署情況的督查督辦,組織實施稅收執法督察。

(十二)負責本系統基層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加強領導班子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承擔稅務人才培養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系統績效管理和幹部考核工作。

(十三)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經費和資產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國家稅務總局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註:相關社保費征管職責劃轉準備工作還在進行中。

領導信息

李亞民:黨委書記、副局長

王文杰:黨委副書記、局長

劉健:黨委委員、副局長

韓春(黨委委員、副局長

鄭懷遠(黨委委員、副局長

李斯成(黨委委員、紀檢組組長

王煒(黨委委員、副局長

唐學軍:黨委委員、副局長

王福凱:黨委委員、副局長(掛職)

沈永奇:黨委委員、總經濟師

雷彤:黨委委員、總審計師

劉浩:黨委委員、總經濟師

田建:黨委委員、總會計師

北京市稅務局取消10項證明事項相關材料納稅人自行留存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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