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朝陽區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朝陽區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朝陽區稅務局,是由原北京市朝陽區國家稅務局、北京市朝陽區地方稅務局合併而成。 2018年7月5日,在舉行莊嚴的升國旗、唱國歌儀式後,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朝陽區稅務局正式掛牌成立,標誌著原北京市朝陽區國家稅務局、北京市朝陽區地方稅務局正式合併。北京市朝陽區委副書記、代區長文獻和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聯合黨委委員、副局長劉健共同為新組建的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朝陽區稅務局揭牌。

機構簡介

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朝陽區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朝陽區稅務局

按照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和《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以及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通過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為降低征納成本,理順職責關係,提高征管效率,為納稅人提供更加優質高效便利服務,將省級和省級以下國稅地稅機構合併,具體承擔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非稅收入征管等職責。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已於6月15日正式掛牌,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現已邁出階段性關鍵一步。

主要職能

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朝陽區稅務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工作。

(二)負責貫徹執行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組織落實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三)根據上級主管機關稅收、社會保險費、有關非稅收入計畫和區域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單位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預算目標並依法組織實施。負責本單位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會統核算工作。組織開展收入分析預測。

(四)負責開展稅收經濟分析和稅收政策效應分析,為上級主管機關和朝陽區委、區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五)負責所轄區域內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徵收管理。組織實施稅(費)源監控和風險管理,加強重點稅源企業和自然人稅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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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貫徹落實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服務體系建設,並負責所轄區域內組織實施工作。組織開展納稅服務、稅收宣傳工作,保護納稅人、繳費人合法權益。承擔涉及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七)負責所轄區域內國際稅收和進出口稅收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反避稅管理和生產企業出口退稅事項辦理。

(八)負責組織實施所轄區域內稅收和社會保險費、有關非稅收入檢查工作。

(九)負責所轄區域內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各類發票管理。負責所轄區域內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票證管理。

(十)負責組織實施本單位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數據治理和落實征管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一)負責本單位內部控制機制建設工作,開展對本單位貫徹執行上級主管機關工作部署情況的督查督辦,組織實施稅收執法督察。

(十二)負責本單位基層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加強領導班子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承擔稅務人才培養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單位績效管理和幹部考核工作。

(十三)負責本單位機構、編制、經費和資產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上級主管機關和朝陽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註:相關社保費征管職責劃轉準備工作還在進行中。

現任領導

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朝陽區稅務局聯合黨委書記、局長:王炯東 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朝陽區稅務局聯合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張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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