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平谷區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平谷區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平谷區稅務局,是由原北京市平谷區國家稅務局、北京市平谷區地方稅務局合併而成。 2018年7月5日,在舉行莊嚴的升國旗、唱國歌儀式後,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平谷區稅務局正式掛牌成立,標誌著原北京市平谷區國家稅務局、北京市平谷區地方稅務局正式合併。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謝志勇副巡視員和北京市平谷區人民政府區長汪明浩共同為新組建的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平谷區稅務局揭牌。

機構簡介

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平谷區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平谷區稅務局

按照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和《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以及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通過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為降低征納成本,理順職責關係,提高征管效率,為納稅人提供更加優質高效便利服務,將省級和省級以下國稅地稅機構合併,具體承擔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社保費和非稅收入征管等職責。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已於6月15日正式掛牌,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現已邁出階段性關鍵一步。

主要職能

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平谷區稅務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工作。

(二)負責貫徹執行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組織落實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三)根據上級主管機關稅收、社會保險費、有關非稅收入計畫和區域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單位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預算目標並依法組織實施。負責本單位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會統核算工作。組織開展收入分析預測。

(四)負責開展稅收經濟分析和稅收政策效應分析,為上級主管機關和平谷區委、區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五)負責所轄區域內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徵收管理。組織實施稅(費)源監控和風險管理,加強重點稅源企業和自然人稅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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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貫徹落實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服務體系建設,並負責所轄區域內組織實施工作。組織開展納稅服務、稅收宣傳工作,保護納稅人、繳費人合法權益。承擔涉及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七)負責所轄區域內國際稅收和進出口稅收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反避稅管理和生產企業出口退稅事項辦理。

(八)負責組織實施所轄區域內稅收和社會保險費、有關非稅收入檢查工作。

(九)負責所轄區域內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各類發票管理。負責所轄區域內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票證管理。

(十)負責組織實施本單位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數據治理和落實征管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一)負責本單位內部控制機制建設工作,開展對本單位貫徹執行上級主管機關工作部署情況的督查督辦,組織實施稅收執法督察。

(十二)負責本單位基層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加強領導班子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承擔稅務人才培養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單位績效管理和幹部考核工作。

(十三)負責本單位機構、編制、經費和資產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上級主管機關和平谷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註:相關社保費征管職責劃轉準備工作還在進行中。

現任領導

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平谷區稅務局聯合黨委書記、局長:閆旭峰 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平谷區稅務局聯合黨委副書記、副局長:李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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