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發布 《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副省級省會城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物價局,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為了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保持價格總水平基本穩定的要求,落實《國務院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國發[2010]10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國辦發[2010]4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11]1號)精神,切實加強房地產市場價格監管,著力解決商品房銷售中存在的標價混亂、信息不透明、價格欺詐等問題,我委在徵求各方面意見基礎上,制定了《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現印發你們,請按照執行。 執行過程中發現新情況、新問題,請及時報告我委(價格監督檢查司)。 附屬檔案:《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副省級省會城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物價局,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為了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保持價格總水平基本穩定的要求,落實《國務院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國發[2010]10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國辦發[2010]4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11]1號)精神,切實加強房地產市場價格監管,著力解決商品房銷售中存在的標價混亂、信息不透明、價格欺詐等問題,我委在徵求各方面意見基礎上,制定了《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現印發你們,請按照執行。執行過程中發現新情況、新問題,請及時報告我委(價格監督檢查司)。
附屬檔案:《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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