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黑龍江、遼寧、內蒙古、寧夏、新疆、山西、福建省(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物價局:
你們報來的關於核定部分風電項目上網電價的請示均悉。經研究,根據《可再生能源法》和《可再生能源發電價格和費用分攤管理試行辦法》,現就有關風電項目上網電價批覆如下:
一、根據各地區風電項目投資平均成本和風資源狀況,核定並公布河北張家灣、黑龍江烏爾古力山、遼寧昌圖遼能協鑫、內蒙古巴彥諾爾公、寧夏賀蘭山三期、新疆小草湖、山西右玉、福建漳浦六鰲風電場二期等有關風力發電項目上網電價。具體電價水平見附屬檔案。
二、上述電價自風電機組併網發電之日起執行至累計發電利用小時數達到30000小時;累計發電利用小時數達到30000小時之後執行當地平均上網電價,具體價格由國家價格主管部門確定。
三、我委已經制定統一風電上網電價的地區,省級發展改革部門組織招標的風電特許權項目價格不得高於政府定價水平。
四、有關電網企業要創造條件,保證風力發電優先上網,全額上網。
附屬檔案:有關風力發電項目上網電價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二○○七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