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組織推薦重點節能技術的通知

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推薦重點節能技術相關要求 各地發展改革委、經貿委(經委、經信委、工信委、工信廳、工信局)、有關行業協會和中央企業應充分發揮各自優勢,認真組織、遴選符合條件的重點節能技術,並按照要求仔細填寫重點節能技術推薦表和匯總表(詳見附屬檔案)。 附屬檔案:一、重點節能技術推薦匯總表二、重點節能技術推薦表三、推薦表填寫說明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經貿委(經委、經信委、工信委、工信廳、工信局),有關行業協會,中央企業: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國務院關於加強節能工作的決定》和《國務院關於印發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促進“十二五”期間節能減排目標的實現,引導企業採用先進的節能新工藝、新技術和新設備,大幅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擬於近期開展《國家重點節能技術推廣目錄(第四批)》的編制工作。為做好此項工作,請你們組織篩選、推薦重點節能技術。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重點節能技術相關要求
(一)推薦技術範圍
煤炭、電力、鋼鐵、有色金屬、石油石化、化工、建材、機械、紡織等工業行業,交通運輸、建築、農業、民用及商用等領域的節能新技術、新工藝。《國家重點節能技術推廣目錄(第一批)》(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告2008年第36號)、《國家重點節能技術推廣目錄(第二批)》(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告2009年第24號)、《國家重點節能技術推廣目錄(第三批)》(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告2010年第33號)已公布或全行業普及率在80%以上的技術不在推薦範圍之內。
(二)推薦技術要求
推薦技術要求先進適用,能夠反映節能技術最新進展;節能潛力大,預期可獲得明顯的節能效果;套用範圍廣,在全行業套用前景廣闊。
二、上報要求
各地發展改革委、經貿委(經委、經信委、工信委、工信廳、工信局)、有關行業協會和中央企業應充分發揮各自優勢,認真組織、遴選符合條件的重點節能技術,並按照要求仔細填寫重點節能技術推薦表和匯總表(詳見附屬檔案)。原則上每個單位推薦重點節能技術不超過10項。
請各地發展改革委、經貿委(經委、經信委、工信委、工信廳、工信局)、有關行業協會和中央企業於2011年6月15日前,將推薦材料文字版和電子版(電子版需刻制光碟)各1套上報國家發展改革委(環資司)。
附屬檔案:一、重點節能技術推薦匯總表
二、重點節能技術推薦表
三、推薦表填寫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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